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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06招生章程
来源: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06-5-29 15:30:35 【字体:小 大】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主管部门:莆田市人民政府 公办工科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

三、录取规则

(一)学院简介

学院是一所新崛起的高等学府,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建的公办工科类院校。
   
学院位于海峡西岸经济区湄洲湾港口城市—莆田,规划用地1000亩,现有校园占地505亩,建筑面积13万多平方米,馆藏图书20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50万元,拥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中心、国家级示范性电工电子与自动化实训基地1个,省级机械制造技术、计算机技术、石油化工、物流管理实训基地各1个,实训中心5个、实验实训大楼5幢,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车间100多间,建有2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和研究中心,并已建成千兆带宽校园网。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79人,其中高、中级职称教师12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1人,“双师型”教师61人,另聘有一批大型企业一线的高级工程师。在校生5300多人。
   
学院主要培养高级技术人才,设有电子工程系、化学工程与技术系、机械工程系、现代设备工程系、信息技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和基础部等7个系(部),目前共开设21个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精品专业。

学院注重提升学生的学历,与澳大利亚国立巴拉瑞特大学合作办学,为学生进一步出国深造和提升学历创造机会,同时学院也是天津大学在福建省专接本合作办学的核心院校。
   
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可进行各专业高、中级工技能鉴定。20多年来,由于培养的毕业生有技术、实用、好用,受到省内外各大企业的青睐。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华映光电(福建)股份有限公司、恒安集团公司、厦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路达电子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与我院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构建起牢固的就业网络。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8%以上。

 随着世界级石化基地福建炼化一体化基地的迅速崛起,以石化为核心的项目集群的建成投产将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将为湄洲湾港口的建设,为繁荣海峡西岸经济区培养专门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2.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宣传、生源组织和录取工作。

3.招生监督办公室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三)招生纪律

1.学院按照教育部及福建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严肃招生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认真落实国家的招生阳光工程政策,坚持按计划招生、按程序录取新生。

3.学院纪委、监察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共同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

(四)新生录取

1.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地招生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我院参加专科(高职)批次的录取,在各生源地招生办放档案的考生中,先按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再按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新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录取的考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4.我院所有专业的高考外语语种和新生中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5.录取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纪委、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五)新生入学和新生入学复查

1.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福建省有关收费的政策,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1.培养费:每生每年5000-6000元。

2.住宿费:我院学生的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800元。

3.课本费:预收课本费每生每年500元,每学年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

(八)证书

我院对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德育、体育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将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劳动部门组织的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发给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招生咨询

学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  邮政编码:351254

咨询电话:0594-8166999 传真号码:0594-8166999     7692626

学院网址:www.fjmzw.com       电子邮箱:mzwvu@126.com

(十)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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