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是吉林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大学之一,2001年被教育部列入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2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是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单位,也是教育部10所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学校之一。
一、 办学地址:吉林省延吉市 公园路977号邮政编码:133002 设有六个办学区。农学院位于龙井市。
二、 办学属性及层次:学校创建于1949年,是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学校有5个博士点,52个 硕士点,17个学院, 68个本科专业,涵盖11大学科门类,是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函授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 录取规则:
第一条 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投档比例:根据招生有关规定,体育和艺术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50%以内投档,其 他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投档。
第三条 专业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按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参考相关单科成绩。
第四条 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从后序学校志愿考生中补齐;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从后序专业志愿考生中补齐;有志愿的生源不足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补齐。
第五条 体育教育专业、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在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专业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第六条 对口招生专业的录取,根据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条 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标准,通过我校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在我校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者,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条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达到各省规定的录取线,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并选择专业。
第九条 凡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照顾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人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凡在考生体检表中所列不宜读的专业,学校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 学期年限:除医学类部分专业学制五年外,其他专业均四年。
五、 收费标准:执行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
六、 学校设有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5种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是学费贷款,贷款期限为5--8年,政府贴息;补助分换季补助、临时补助、孤儿补助、学费减免等;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
七、 录取查询:主要通过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发布的录取信息,其次在延边大学主页“录取查询系统”查询。网址:www.ybu.edu.cn Email: ydzb@yb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433—273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