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民〔2015〕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
上海兴伟学院董事会成员变更备案的批复
上海兴伟学院:
《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关于董事会成员等相关变更的请示》(上海兴韦学院(院)字〔2014〕第19号)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现同意对你校董事会成员予以备案。你校董事会成员变更为:
董事长:陈公白;
副董事长:张家骐;
董事:陈韦明、文凌、俞光虹、吕嘉、林利军、杨自林、杨柏、梅志明、曹辉。
以上人员任期至2019 年10月13日。
特此批复。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年1月4日
抄送: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