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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徽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 2014-5-25 10:43:09

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弋江区教育局,市区各完全中学、高中、民办高中、综合高中班、各考点:
为了确保201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业水平考试函[2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2014年芜湖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4]3号)文件要求,2014年芜湖市学业水平考试一律使用标准化考场,市区考点为芜湖市第一中学、芜湖市职业教育中心、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芜湖市第十二中学、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市第二中学、芜湖市南瑞实验学校、芜湖市萃文中学。请各考点学校按照省、市学业水平考试办的布置和要求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教育局需在5月26日前将本县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学校信息报市教育局基教科邮箱:whsjjk@163.com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县考点信息表
 

芜湖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0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业水平考试函〔2014〕6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2014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即将开始,请各地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4〕3号)精神的要求,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201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强化对2014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
各市、县(区)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2014年考试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区)教育局的主要领导为当地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决杜绝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各地要细化对2014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组织
各市、县(区)考试办务必高度重视,根据考试规程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对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在考试实施前,各市、县(区)考试办要再次核对当地参加考试的名单,确保无漏报、错报的情况发生;认真做好试卷的接送与安全保密的工作;检查各考点与考场的安排情况;督促各考点在考试前对全体监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各市、县(区)考试办务必加强对各考点考风考纪的监督。除了在各考点公布违纪举报电话外,各地还要派遣巡视员检查各项考试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监考人员切实履行监考职责,严查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等各种考场违纪行为。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将向各地派遣巡视员督查。
在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区)考试办要及时做好试卷的回收、保管与阅卷的组织工作,严格按照考试的阅卷流程阅卷,并按规定时间将相关成绩数据送交省考试办处理。
三、测试具体日程安排
1. 6月15日至6月21日技术素养上机测试。
2.6月20日各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到印刷厂领取试卷。
3.6月22日至23日考试。
6月22日
上午:8:00~10:00    语文
下午:15:00~17:00   人文与社会基础
6月23日
上午:8:00~9:30     英语
10:15~11:45         数学
下午:15:00~17:00   科学基础
四、考务及阅卷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考生证件
1.考生必须持有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个别学生因年龄不够等特殊原因没有办理身份证,必须持有户口本),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必须一致。
2.监考人员在测试开始时,需检查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是否一致,需检查准考证上的座位号与该考生的实际座位号是否一致,需检查考生在答题卡、试卷上填写的座位号、姓名等信息是否与准考证一致,严防考生坐错座位、填错考生信息等现象发生。
3.个别考生若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不一致,市、县(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可在考试举行前直接修改该考生的准考证信息并盖章确认,考试结束后将改动情况汇总、封装,随成绩光盘一并报送省测试办。若考生改名,必须同时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不能出具户籍证明的,省考试办一律按“尚未取得高中学历的社会考生”处理。
(二)阅卷登分
1.各地务必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组织领导。阅卷工作由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统一阅卷,或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县与县相互交叉阅卷。
2.主观题阅卷结束后,采用省考试办下发的登分系统按学科进行主观题登分:
(1)语文、数学、外语只登一个总分数;
(2)科学基础按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的顺序,分别登三个学科的总分数,共3个分数项;
(3)人文与社会基础按政治、历史、地理三个学科的顺序,分别登三个学科的总分数,共3个分数项;
(4)将各学科的每小题分数累加成该学科的主观题总分时,要有两人同时进行,一个人累加、另一个人复核,登分时也要进行复核,严防任一环节出错。
3.学生每科目测试成绩按市或县全体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排名为前30%(含30%)的考生成绩为A等,前30%—60%(含60%)的考生成绩为B等,前60%—97%(含97%)的考生成绩为C等,余下的考生成绩为D等。
五、值班安排
省考试办考务值班电话:
0551-62638023(省教科院)
0551-62829059(省教育厅基教处)
0551-62999734(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
0551-62675077(传真)
试卷解答值班电话:0551-68899293
技术素养测试技术问题解答电话:0551-65358804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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