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2015年是国家作出招生考试制度重大改革的开局之年,将是承上启下和推进改革的关键时期。下面我们就根据上级部门针对“学考”工作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对哈尔滨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按照《省考评办2015年工作要点》中的部署和要求,在考试各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上,在考风考纪的综合治理上,在推进考试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启动“学考”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原有的基础上求发展、求突破,力争打造一个稳定、良好的改革环境和考试氛围。
二、工作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在2015年的各项考试工作实施过程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省考评办的带领下,做好哈市各项“学考”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实施,把省厅提出的“学考”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各环节工作中全面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工作要层级签订责任书,重要环节要定岗定位、职责明晰,确保全年的“学考”各项工作都能够顺利进行。
2.强化考试的组织和管理。2013年和2014年的学业水平考试,我市根据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省考评办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对考试的组织和管理进行了全面提升,收效良好。2015年,我们要在良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考籍注册、考籍变更、信息更正、考试报名、上机考试、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和培训、考务工作安排、试题安全保密、考风考纪治理等考试管理各环节的监管力度。
3.全面加强“学考”的考风考纪建设。“学考”的考风考纪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2015年我们将对哈市“学考”的考风考纪问题进行进一步综合治理。通过培养优良的教风、学风和校风来促进良好考风的建立。要加大对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的处理力度,同时还要加强了违纪、作弊处理的合法性和程序性,确保在从严治考的基础上还要依法、依规治考。
4.积极加强“学考”诚信教育。招考制度的改革促进“学考”制度的转变,而一些陈旧的、不良的思想观念一直影响和制约着考试的改革和发展。因此,积极的宣传和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2015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在学校平时的教育教学中和每次考试前夕以多种形式和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大力宣传和指导考试管理、违纪作弊处理等有关规定,以及当前国家、省、市有关“学考”工作新的方针和政策,加强对学生严肃对待考试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警示教育,通过不断的努力,逐步转变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社会的认知程度,从而实现良好舆论氛围。
5. 有效加强对“校考”工作的管理。由于学业水平考试的校考试、考查科目是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命题和实施的,对其监管一直相对薄弱。2015年我们将根据上级新的考试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校考”的组织和管理。统一规定考试时间和管理模式,考试期间深入基层学校加强巡查和指导。考试结束后,加强评卷、核分、登分、上报环节的管理,所有成绩上报前必须通过公示和确认程序,保证上传成绩的真实、准确。
6. 全面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服务工作一直是我们非常重视的,2015年我们将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除了履职尽责外,一定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始终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使“管理”与“帮助”有机结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和风气。
7.进一步加强“学考”资金投入和硬件保障。这些年,我们一直在“学考”资金和硬件投入上给予保障。2012年就由哈尔滨市率先提出在“学考”实施中使用屏蔽设备,并由我们出资为哈市的每个考场配备“无线信号屏蔽仪”和“金属探测仪”,通过技术手段有效防范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2014年考试我们再次出资为每个考点配备移动硬盘用于标准化考点视频监控录像的保存和备查。2015年,我们仍将加大对考试资金和硬件的投入,为考试保驾护航。
8.加强总结积累和考试调研。做好考试总结和调研工作是考试进一步发展和创新的重要手段。2015年,我们将继续加强重点工作和阶段工作的总结和积累。对“学考”改革的重要环节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为下一步考试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利依据。
三、保障措施
1.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尽快理顺机构设置,做好相关人员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将“学考”全面纳入各级招考部门统一管理。
2.开展对区县“学考”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估,打造一支高效率、高质量“学考”队伍。
3.建立有效的“学考”诉求机制,积极听取基层考评部门和学校关于“学考”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学考”改革方案的论证提供有力依据。
附:哈尔滨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推进日程表
哈尔滨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工作推进日程表
月份 |
日期 |
工作内容 |
实施部门 |
一 |
7 |
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学科校考实施及巡视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高中学校 |
1—15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校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上传与审核。 |
二 |
4-6 |
参加省高考改革报告会、考评战线培训会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
28 |
上报2015年工作计划 |
市招考办 |
三 |
上旬—中旬 |
组织哈市201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及成绩查询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高中学校 |
上旬 |
2014级考籍注册 |
中旬—月末 |
考籍变更、信息更正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高中学校 |
四 |
1—30 |
调研特长班(生)学考方式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高中学校 |
五 |
1—31 |
考籍变更、信息更正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高中学校 |
5—20 |
组织下发《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合格证书》 |
下旬 |
《合格证书》补发、更正及特殊情况处理。 |
六 |
1—28 |
考籍补注册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高中学校 |
七 |
1—31 |
考籍变更、信息更正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高中学校 |
八 |
16—28 |
考籍补注册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高中学校 |
九 |
1—30 |
考籍变更、信息更正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高中学校 |
十 |
8—28 |
组织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网上报名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高中学校 |
中旬 |
上报学业水平考试考区考点明细 |
下旬 |
下发信息技术上机考试数据信息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
十一 |
1—10 |
组织信息技术上机考试实施及巡视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高中学校 |
中旬 |
组织下载、打印、下发2015年“学考”《准考证》和《考场考生对照表》 |
中旬—月末 |
2015年学业水平考试各项考务准备工作 |
下旬 |
召开2015年“学考”全市考务会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
十二 |
1—10 |
组织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及巡视 |
市招考办
区、县(市)考评办
高中学校 |
中旬 |
组织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学科校考实施及巡视 |
下旬 |
对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
市招考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