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等第查对工作
学生查询到个人成绩等第后,若对成绩等第有疑义,可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籍辅号申请成绩查对,每生限查一科,该科有误时可再查其他科目。
(一)成绩查对原则
成绩查对限查主观题有无漏评,积分、统分有无差错,等
第评定有无差错。
(二)成绩查对工作程序
学生提出申请后,由所在学校汇总于9月2日前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9月2日9:00至9月5日17:00)通过系统上报申请成绩查对信息,省教育考试院于9月9日前向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反馈成绩查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