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试院〔2013〕49号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考〔2013〕31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3〕46号)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6月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阶段安排
报名时间为5月23-30日,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3年5月23-27日,考生所在学校审定考生报名资格进行集体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第二阶段:2013年5月28 -30日,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接收学校报名信息,配置考点、编排试场,提交市级教育考试机构。2013年5月31日前,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将相关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
报名具体条件和要求见《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附件1)。
二、会考报名按原规定执行。学业水平考试由学校集体报名,但应得到学生确认。
三、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积极争取当地高中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要多渠道做好报考政策的宣传,将报名办法及时告知有关高中学校和考生,帮助学校指导学生选择报考科目;要严格执行有关考点设置、试场编排等考务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按时完成。各地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逐级向教育考试机构报告。
附件:
1.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
2.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时间安排
3.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考务日程安排表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5月16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印发
附件1
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在“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获得普通高中学籍,未获得普通高中学籍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式
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采用学校集体报名形式。普通高中学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点学校
1.核对考生学籍变更,审定考生报名资格;
2.按科目或者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操作;
3.查看、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签字确认;
4. 核查、提交考生报名信息数据。
(二)主管教育考试机构
1.报名开始前,设置报名系统中的报名时间等;
2.接收、核查报名点学校提交的报名信息,设置考点,进行试场编排;
3.报名信息和试场信息上报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三)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1.接收各县(市、区)上报的报名信息,核查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是否符合规定,信息是否完整;
2.将报名信息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报名费
学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按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3〕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考试费用;参加普通高中会考按原标准缴纳。
附件2
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时间安排(一)
类别 |
日期 |
场次 |
科目 |
主要步骤 |
时间 |
普通高中会考 |
6
月
29
日
|
一 |
生物 |
考生入场 |
7:45 |
考试开始 |
8:00 |
考试结束 |
9:30 |
二 |
通用技术 |
考生入场 |
10:15 |
考试开始 |
10:30 |
考试结束 |
12:00 |
三 |
思想政治 |
考生入场 |
14:15 |
考试开始 |
14:30 |
考试结束 |
16:00 |
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时间安排(二)
类别 |
日期 |
场次 |
科目 |
主要步骤 |
时间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
6
月
30
日
|
一 |
物理 |
考生入场 |
7:45 |
考试开始 |
8:00 |
考试结束 |
9:20 |
二 |
生物 |
考生入场 |
9:45 |
考试开始 |
10:00 |
考试结束 |
11:20 |
三 |
化学 |
考生入场 |
14:15 |
考试开始 |
14:30 |
考试结束 |
15:50 |
7
月
1
日
|
一 |
历史 |
考生入场 |
7:45 |
考试开始 |
8:00 |
考试结束 |
9:20 |
二 |
地理 |
考生入场 |
9:45 |
考试开始 |
10:00 |
考试结束 |
11:20 |
三 |
思想政治 |
考生入场 |
14:15 |
考试开始 |
14:30 |
考试结束 |
15:50 |
附件3
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考务日程安排表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日 期 |
落实单位 |
备 注 |
1 |
报名 |
报名资格审核,集体报名 |
5月23日-5月27日 |
各考生所在学校 |
要求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 |
报名信息汇总,编排试场 |
5月28日-5月30日 |
各市、县教育考试机构 |
设置考点 |
2 |
汇总、统计全省报名数据和各市考试所需试卷袋数 |
6月3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 |
各地做好校验工作 |
3 |
考务培训会 |
待定 |
省教育考试院 |
会议通知另发 |
4 |
上报应急通讯网络 |
考前一周 |
设区市考试机构 |
|
5 |
打印、发放准考证 |
考前一周 |
市、县教育考试机构,考生所在学校 |
|
6 |
试卷保密室检查 |
考前 |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
采用自查、抽查方式 |
7 |
落实考前各项准备,培训考务人员、监考教师 |
考前 |
市、县教育考试机构,考点 |
|
8 |
领卷 |
6月27日 |
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
按高考试卷保密要求,各市赴试卷印刷厂接收、押运和保管试卷 |
9 |
会考 |
生物 |
6月29日8:00—9:30 |
各考点 |
考生入场时间为各科目开考前15分钟,考试开始后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
通用技术 |
6月29日10:30—12:00 |
思想政治 |
6月29日14:30—16:00 |
10 |
学业水平考试 |
物理 |
6月30日8:00—9:20 |
各考点 |
考生入场时间为各科目开考前15分钟,考试开始后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
生物 |
6月30日10:00—11:20 |
化学 |
6月30日14:30—15:50 |
历史 |
7月1日8:00—9:20 |
地理 |
7月1日10:00—11:20 |
思想政治 |
7月1日14:30—15:50 |
11 |
回卷 |
7月3日 |
省、市、县教育考试机构 |
会考客观题由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后回至省教育考试院;
学业水平考试由各县教育考试机构回至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
12 |
评卷 |
7月20日之前 |
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
|
13 |
评定等第、发布成绩 |
7月底 |
省教育院、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