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高中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考〔2013〕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我市的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职能从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整体转移到绍兴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将此项考试管理职能同步相应整体转移到县(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各县(市)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高度重视,根据工作任务,协调做好事权与人财物交接工作,抓紧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和必需的硬件设施设备,做到平稳过渡,顺利交接,不出差错,确保考务安全。
各高中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严格执行并切实贯彻落实好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市的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实施。
绍兴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