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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大学化工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9-11 21:45:03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沉淀深厚。学院现由化学工程系、过程装备与安全工程系、国家工科基础课程化学教学基地、制药与生物工程系、冶金工程系、化工工程设计研究所和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构成,是四川大学办学规模最大的学院之一。

   学院现有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化工过程机械、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制药工程、生物化工、有色金属冶金、钢铁冶金、冶金物理化学、化工安全工程与技术。工程硕士招生领域有:化学工程、动力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安全工程、冶金工程。

   2017年,学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195名,其中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100名。接收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者,来自高水平院校推免生优先录取。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

   专业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http://yz.scu.edu.cn/sszyml/tmsml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即日起,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下载附件一:姓名-本科学校-申请专业-推免申请表.doc,填写完整后发至邮箱mjw@scu.edu.cn(个人简历请附一寸免冠照片)(附件名称填写清楚,如:张三-中南大学-化学工程-推免申请表),如学院审核后将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并尽快安排专家进行复试(复试形式包括当面面试、视频对话、电话约谈,由专家组根据学生简历而定)。随后学院将依据专家组复试结果,发放是否接收意向。

   2.待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开通后,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本学院专业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

   3.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填报本学院专业志愿信息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办“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进行确认,同时邮寄书面材料(见第4点)至学院。待学院审核通过纸质书面材料后,委托研究生院将已发放接收意向的推免生在系统中确认复试通过。

   4.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4)已报名参加暑期夏令营并邮寄材料的同学,请发Email说明,可不再邮寄(1)、(2)材料。学院将调取材料进一步查阅。

   材料邮寄地址:四川成都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化工学院

   邮编610065,毛静收,电话028-85401308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5.十月初起,复试合格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

   四、奖助学金

   为吸引高水平院校优秀推免本科生,原则上被本学院接收的推免生均享受二等及以上奖助金。奖助金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8-85401308,毛老师

   Email:mjw@scu.edu.cn

  六、举报受理渠道

   四川大学化工学院党委办公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028-85405222;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四川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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