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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海洋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9-26 22:38:29

中国海洋大学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2017年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05-08方向)、旅游管理硕士、国际商务(国际海洋事务方向)、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请参考《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发布之前可参考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

  各学院(专业)接收推免生名额详见报考学院接收推免生通知。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学习成绩优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附件1);

  (2)《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并密封;

  (4)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6)复试时请自备同版1寸免冠证件照片5张,无须上交。

  注:以上材料由考生来我校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不须提前邮寄。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上述材料不作退还,请自留备份并予谅解。

  四、日程安排

  我校将于9月下旬进行第一批复试(各院复试时间待定,请继续关注本网站或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附件3))。欲参加第一批复试的考生请按以下安排报名:

  (一)9月15日-9月23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校外推免生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使用说明见附件5)报名功能将开放,学生需在该系统中进行预报名(本校学生无需报名)。因各院复试时间有所不同,报名截止时间也会有差异,请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

  (二)各学院通知获准参加复试人员报到有关事项,考生应注意及时登录学校及申请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或电话至各学院咨询。

  (三)9月下旬,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需注册完整)、携带学信网上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需在有效期之内)及以上申请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到申请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有关要求。

  (四)9月28日-9月29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已通过复试专业,并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

  通过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未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我校部分学院将于10月8日-10月24日进行第二批复试(各院复试时间待定,请继续关注本网站或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欲参加第二批复试的考生请按以下安排报名:

  (一)10月8日8:00前登陆“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请考生务必保证10月8日8:00-9:00期间“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至少有一个志愿为欲申请我校的相关专业)。

  (二)各学院电话通知获准参加复试人员和复试报到有关事项,考生应注意及时登录学校及申请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或电话至各学院咨询(附件3)。

  (三)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以上“申请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到申请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有关要求。

  (四)已通过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之日内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10月8日后,各学院将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报名,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所有申请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后续通知。

  以上时间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考生。

  五、学生对排名测算及最终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提请公示部门复议,并将复议申请(附件6)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到相关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公示部门组织复议,复议过程要详细记录,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六、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推免生复试,本单位教工应当回避相关工作。

  七、接收推免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

  监察处联系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八、为鼓励更多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我校设立了“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用于奖励当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入学的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推免生。奖励金额为每生6000元。

  我校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一所海洋院校,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海洋事业的领军人才、骨干力量,热忱欢迎广大推免生报考我校!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电话:0532-66782080

  E-mail:hdyzb@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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