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查要求
以高校音乐类专业选拔人才要求为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高中阶段课程标准,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视唱能力、演唱、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专业总成绩满分为210分,共五科,其中:
1.主项(声乐或器乐)90分;
2.副项(声乐或器乐)60分;
主、副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择,选定后不可更改;
3.视唱(面试)20分;
4.练耳(笔试)30分;
5.基本乐理(笔试)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