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上海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生源省份高考文化课满分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其他省份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注: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2)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不低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对于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要求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