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注意事项: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生事务咨询:0412-5929096/2(招生与就业处) 考试成绩咨询:0412-5928501/2(教务处)
表演专业情况咨询:0412-5929327/324(艺术学院) 美术专业情况咨询:0412-5929120/114(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合格证发放:预计4月初网上公示考生成绩及网上打印合格证书。网址:http://zsjy.ustl.edu.cn/
录取原则:考生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取得本省专业课成绩合格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录取。
表演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30%+专业课成绩×70%(保留1位小数)
表演类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美术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40%+专业课成绩×60%(保留1位小数)
美术类实行专业级差录取,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