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参加高考省市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所在省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4.重庆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四、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