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表演专业(设器乐、声乐两个方向)(分值100分)
报考方向 |
考试办法 |
主项(80分) |
视唱练耳(20分) |
考试地点 |
计分方法 |
器乐 |
不分初复试,分现场考试(全程录像)和回校看录像复评两个环节。 |
演奏2首作品,不加试副项。(考生自备3首,其中必须有1首外国作品<民族乐器除外>。考生自选1首,另2首中现场抽签确定1首。) |
1.简谱或五线谱视唱。 2.节奏和旋律模唱。 3.视奏。 |
考点 |
视唱练耳以现场评分为准,主项得分以复评评分为准,现场主项评分不计入最终成绩。 |
声乐 |
初试 |
演唱1首作品,不加试副项。 |
无 |
考点 |
视唱练耳以复试现场评分为准;主项得分以复试阶段评分为准,主项初试得分不计入最终成绩。 |
复试 |
演唱2首作品,不加试副项。(考生自备3首,其中必须有1首外国作品。考生自选1首,另2首中现场抽签确定1首。) |
1.简谱或五线谱视唱。2.节奏和旋律模唱。3和弦听辨。 |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音乐舞蹈大楼 |
特别提醒:
1.考生可以自带伴奏(伴奏带除外),也可以自行与考点联系安排伴奏,费用自理。
2.声乐的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上旬的周末,具体安排请关注“华侨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及我校招生信息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