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条件 |
来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6-8-23 9:32:50 |
报考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二)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天津市的申请人,以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在天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三)2016年之前已入学的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按原程序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四)为做好原天津市考试与全国统一考试的衔接工作,我委制定了《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已参加天津市考试人员的过渡办法》,符合过渡条件的人员可选择适用过渡办法,也可选择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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