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09年省、市示范高中
特长生招生办法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示范高中走特色发展之路,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潜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长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体育特长生
①初中阶段在教育、体育等部门举办的比赛中,获县级竞赛个人前3名、市级竞赛个人前6名,省级竞赛个人前8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有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②初中阶段在教育、体育等部门举办的运动会上,获县级竞赛团队总分第1名、市级竞赛团体总分前6名、省级团体总分前8名奖项,且在项目中担任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有运动会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③对于符合国家二级运动员条件或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须有运动会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经过市教育局审核后,实行特才特招。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艺术类特长生
①初中阶段在省级器乐考级中,达业余8级(须有等级证书的原件等证明材料)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初中阶段在宣传、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共同举办的读书演讲比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有演讲比赛的通知、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③初中阶段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部门举办的或宣传、文化、共青团等部门(须由教育部门参予)举办的大型文艺演出中,获舞蹈、声乐、器乐类县级前2名以上奖项、市级前3名以上奖项、省级前4名以上奖项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团体奖应为主要演员,须有节目单、演出通知、剧照、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④初中阶段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部门举办的或教育、文化等部门共同举办的绘画或书法比赛、展览中,获县级一等奖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有获奖文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符合艺术特长生条件④的考生须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美术加试,具体加试办法另文下达。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科技特长生
①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信息学科(计算机)竞赛中,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项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有获奖文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②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项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有获奖文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③在初中阶段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项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有获奖文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招生指标
各省市示范高中招收特长生的招生指标不得突破该校招生计划的5%(录取时占择校生计划),未完成的指标调整为该校的统招计划。
三、报考条件
报考省市示范学校特长生除具备特长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200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达到普高录取要求。
3、学业考试总成绩不低于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4、 考生必须填报拟报考学校的志愿。
四、招生程序
1、中考报名前,省、市示范高中根据本校情况确定招生项目,将拟招收的特长生类别和人数报市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收特长生的有关信息。
2、省、市示范高中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初审,确定预录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预录生名单及个人有关证件报市教育局审核。
3、市教育局对审核合格的考生,按省、市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巢湖市省、市示范学校招收
特长生、特色班计划申请表
学校: 申报日前:
招生类别 |
招生计划 |
艺术类 |
文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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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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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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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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