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未公布最低分数的学校均为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学校,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已录取。2010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原则为“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批次、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即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照考生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总成绩(含体育、理科实验考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再相同按考生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录取”。
以合肥一、六、八3校联招为例,该校统招生录取最低线为710分,对符合条件报考联合招生统招志愿的所有该分值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AAAAA(5个A),方能录取;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相同时学科学业考试等级须达到A+ABA+A(2个A+、2个A、1个B),再相同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等级须达到AA(2个A),方能录取;711分及以上且填报一、六、八3校联招统招生志愿的考生直接录取。其它学校统招生、择校生录取原则均同上。各批次学校的录取结果,考生可以通过16847777或合肥教育信息网(www.hfjy.net.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