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岩)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为统招公费生、择校生。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总数的30%,有条件的学校择校生招生比例要逐步降低。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有条件的优质高中班额可逐步减小,实施小班化教学,以适应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正常入学。
普通高中要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作为招生的主要依据。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要从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