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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出台2009年中考政策考试时间6月13至14日
整理自:水母网 2009-4-11 9:15:16
◎今年高中段招生依然实施特长加分政策,从2011年开始,部分竞赛项目不再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加分

    ◎七大科目6月13日至14日考试,5月10日开始统一报名,特困生免缴报名考试费

    ◎各公办高中均可自主招生,“自招”比例分10%和5%两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免收“三限生”择校费

    YMG记者 李凤 实习生 戚昕 刘旭鲜

    昨日,我市出台《2009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约6.8万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计划达到95%以上。

    5月10日开始统一报名

    特困生免缴报名考试费

    5月10日至16日,全市进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统一报名,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考。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等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根据规定和个人学业情况,选报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志愿。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职业中专可实行注册入学。特困生免缴报名费、考试费。凡符合当地接收条件并在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和外商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在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录取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包括统招生、“三限生”和自主招生三类。凡属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公办高中,统招生计划数为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70%,“三限生”计划数为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20%,自主招生计划数为全部招生计划的10%。非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数为全部招生计划的70%,“三限生”计划数为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25%,自主招生计划数为全部招生计划的5%。招生结束后,普通高中班额要控制在每班56人以内。

    七大科目6月13日至14日考试

    命题以考查能力为主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行全面考核、分类计绩。考试科目主要分四类。

    第一类共七科,分别为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其中,政治(1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含听力3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体育(40分),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该类考试的命题工作由市教科院负责。体育考试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3至14日,具体为:6月13日上午语文、物理;下午化学。6月14日上午数学、政治;下午英语。其中,政治科目实行开卷考试;体育科目的考试,由各县市区组织,考试应在4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完成。农村初中的体育考试应在镇驻地进行。第二类共四科,分别为历史、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安排在初三年级的6月25日至26日进行。从2007年初一入学新生开始,地理考试放在初二年级课程结束后进行。四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历史、地理、生物三科考试成绩各按50%比例折算纳入高中阶段录取总成绩,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成绩按30%比例折算纳入高中阶段录取总成绩。第三类是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三科考试满分均为20分,考试成绩计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生物实验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考试时间均为每年四月。

    第四类是音乐、美术考核,一般安排在初四下学期有计划地分散进行,由县市区组织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考核合格按每科一定分数计入高中录取总成绩,每科计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具体考核办法和计入办法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报考师范学校考生的体格检查和面试工作,由有关师范学校和县市区共同负责。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注重实现由以考查知识为主向以考查能力为主的转变,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符合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减少学生死记硬背的内容。试题数量适度,适当减少客观题的比例,杜绝偏、难、怪的题目。7月25日前,各县市区将初中学生学业上报考试成绩。

    中考录取依据有二

    素评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

    今年中考继续采取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制度。以基础素养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录取新生。

    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分配指标不得低于统招生招生计划数的85%。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把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指标分配原则上是以初中毕业生合格人数和对初中学校的素质教育工作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基础素养由班级评价

    严重违纪违法者评D级

    根据今年的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实施方案,基础素养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目标,以及能够反映学生基础素养的各项标志性成果。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

    初中学生四年的成长记录,是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的基础性工程之一。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每个班级设立一个评价小组,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价小组以学生日常行为表现、成长记录、标志性成果等内容为依据,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基础素养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出解释并公示5天以上,公示无异议方可记录。

    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的结果主要包括三部分:综合性评语、标志性成果和等级。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和D(不合格)四个,其中A等级的学生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数的30%左右, B等级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数的40%左右,C等级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数的30%左右。对学生判定为D等级时应慎重把握,只有在严重违纪和有违法行为时才能给予D等级。

    统招后进行自主招生

    免收“三限生”择校费

    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均具有自主招生资格。凡属省级规范化学校的高中学校,其自主招生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其它公办高中的自主招生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

    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应放在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由高中学校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在该校的统一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基础素养评价结果为A等级(或者为B等级且标志性成果丰富)的考生范围内确定资格考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在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为一周。

    自主招生所录取的学生免收“三限生”择校费。对完不成自主招生规定比例的学校,相应递减其高中“三限生”招生比例。对弄虚作假的初中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特殊考生享受照顾政策

    2011年取消部分加分项目

    2009年我市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中依然实施特长加分政策和优惠政策,从2011年开始,音乐个人比赛、美术个人比赛、计算机等级考试、初中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不再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加分项目。

    【体育方面】:在个人单项比赛中,获得县级比赛前三名者,高中招生录取成绩分别增加8分、5分、3分;获得地市级前三名者,高中招生录取成绩分别增加10分、8分、5分;省级前三名或获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者,具备保送进入省级规范化高中的资格;集体项目比赛中的主力队员按个人单项比赛规定加分。各竞技体校初中在读学生在升高中时根据比赛成绩予以加分,获得烟台市级比赛单项前八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予以免试。

    【音乐、美术方面】:参加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按九级以上加5分标准执行。音乐个人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加3分;获省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获国家级奖加10分。美术个人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加3分;获省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获国家级奖加10分。

    【信息技术方面】:凡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国家计算机一级、二级合格证书的学生,高中招生录取成绩分别加3分、5分。凡参加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电脑作品、机器人竞赛)获奖的学生,获地市级一等奖加5分;获省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获国家级奖加20分。

    【科技方面】:凡参加科技比赛获奖的学生,获地市级一等奖加5分;省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获国家级奖加20分。凡取得发明专利的(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加20分。

    【学科竞赛方面】:凡获得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者,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成绩加8分;获国家级奖加10分。

    以上5类加分项目,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办。体育类特长加分要求是在初中阶段后两年获得的成绩外,美术个人比赛必须是艺术水平考试委员会组织且逐级推荐参赛的获奖个人。

    此外,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军人、烈士子女等将降10分-20分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职业中专的,降1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降1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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