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邗江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苏教规[2010]2号文)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区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基教科、职成科负责全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学成立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考报名、考务和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为我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要求回邗江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地理生物毕业会考成绩均合格者,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
3.上一年违反招生规定和在高一级学校就读的在校生不得参加中考、中招。
4.初中阶段学籍不符合管理规定的考生不得报考三星级及以上高中和师范。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考生应至学籍所在校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往届生、外地借读回邗生应至户籍所在地中学报名(情况特殊学生,可至基教科指定学校报名)。
2.报名时间:5月28日至30日在各报名点报名,填报志愿。
各报名点要认真、严格审核考生的全部相关资料,姓名、出生年月以户口簿为准,项目填涂不当、书写潦草、涂改污损的一律退回,重新上报。各报名点要严格按准考证号顺序填报《考生名册》,并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上报,并将《考生名册》内容制成Excel格式文件同时上报(不分页)。
6月4日至6月5日,各报名点按规定时间至基教科进行第二阶段集中报名、上报材料。上报材料须按准考证号由小号到大号按“顺序一致、内容相符”的要求整理好考生《报名志愿卡》、《考生名册》等纸质资料。《考生名册》的电子文档(Excel格式)应事先严格校对(不分页),确保无差错后携移动硬盘上报基教科。
各报名点上报汇总时间: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4日 |
运西中学、瓜洲中学、汊河学校、蒋王中学 |
杨庙中学、杨寿学校、公道中学、黄珏学校、方巷中学 |
6月5日 |
陈俊学校、槐泗学校、润扬中学、美琪学校 |
实验学校、维扬中学、甘泉中学、邗沟中学、梅苑双语学校、少体校 |
四、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 校 |
招生数 |
统招数 |
择校数 |
备 注 |
邗江中学 |
810 |
675 |
135 |
不含新疆班 |
瓜洲中学 |
540 |
450 |
90 |
|
蒋王中学 |
540 |
450 |
90 |
|
公道中学 |
540 |
450 |
90 |
|
扬州新东方中学 |
220 |
/ |
/ |
含区外计划 |
合 计 |
2650 |
2025 |
405 |
|
(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见职教招生工作意见)
(三)师范、高职、区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及办法。见扬州市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扬州市高、中等职业学校报考指南》。
五、有关规定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今年我区中招工作有下列规定:
1.普通高中招生采用定向指标分配、志愿录取与市场招生相结合办法。
2.区内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各校按考生数不低于35%的比例组织报名,并将指标分配到班,这些考生只填报我区职教单独招生报名登记卡,不参加普通高中及区外师范、体育、艺术、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的录取。
3.区外师范、体育、艺术、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由扬州教育考试院负责录取。报考上述类型学校的考生,可兼报区内普通高中,但不得兼报区内职业学校,其体质健康状况由学校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如实填写,学校不再组织体检。
4.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必须依据中考成绩和特长证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扬州市最低控制线。招收优秀运动员的依据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扬州市优秀运动员升学工作的意见》(扬府办发[2011]111号)要求,执行《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收优秀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扬教办体[2013]3号)精神,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5月30日前上报基教科确认,统一录取。
5.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在填报志愿的同时必须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此类考生还须按附件二要求汇总上报),并于集中报名时,一同报送基教科审核:
(1)关于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加分。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2012年7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除烈士子女由双拥办出具材料外,其余相关条目需要有师旅级的部队政治处出具证明材料。所有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考实考成绩必须在当年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才能实行相关加分政策。
(2)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提供市级侨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加10分;
(3)台湾省籍考生提供市级统战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提供市级民族事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及户口簿、身份证,加10分。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6.往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普通高中的分数线将比应届生提高8分。在初中阶段休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普通高中的分数线,根据休学时段,按毕业年级和非毕业年级分别提高8分和5分。
六、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是极其重要的招生工作环节,政策性强,要求严格,各校必须给予特别的重视,切实做好填报志愿各阶段工作。
1.全面宣讲招生政策。
各校要向全体考生和家长全面宣传招生文件精神和各项政策规定,要让所有教职工都了解今年的招生政策和规定。
2.引导考生找准位置,填报合适学校。
学校要将告家长书、志愿卡等资料及时发给每位考生,向考生和家长全面客观地介绍各招生学校的情况和招生形势。要本着对事业、对考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考生的实际出发,帮助考生找准位置,填报合适的志愿。要动员学生就近报考,降低就学成本,提醒考生和家长,切忌不可盲目攀高或轻率地随大流。要告知考生,履行自己的志愿,否则将失去升学机会。
各初中校要宏观把握考生的报考普职合理分流,确保完成报考本区职业学校的招生任务。
3.指导考生正确填涂表、卡。
考生的《报名志愿卡》、《志愿填报表》是录取新生的依据,填写务必正确无误,做到:
(1)表、卡一致。报考不同类别的学校有不同的表卡,不能用错。参加我区职教单独招生的考生只需填写《2013年邗江区中考考生职教单独招生报名志愿卡》;报考师范、区外中专、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必须填写市考试院印发的志愿表,并可兼报普通高中;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邗江区中考考生普通高中报名志愿卡》,报考区外师范、体育、艺术、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的考生,需另填涂市招办印发的志愿表。
(2)志愿明确。对规定要以“是”或“否”明确表态的志愿必须填写“是”或“否”,对规定要填涂学校(专业)代码、名称的志愿必须明确、规范地填涂。因志愿填报不明确而影响录取,考生自负责任。
(3)填写规范。填报志愿必须规范,凡需填写的栏目必须字迹工整,不得潦草、涂改。确需更改的,应将原字迹用双横线划去,在旁侧写更改后的内容并由书写人签名。因表、卡填写字迹难以辨清或填涂不规范难以确认而影响录取,考生自负责任。
4.严格遵守工作规程。
填报志愿是考生的合法权利,任何人都不得横加干预或强行代作,不得以任何方法违背考生的意愿强迫其选择志愿。
所有表、卡都必须经班主任过细核查,报名点严格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返工。学校要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无一考生因填涂有误而影响录取。
所有表、卡上报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七、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尊重志愿,全面衡量,高分优先,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区内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详见职教招生意见。
2.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录取。
(1)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招生工作安排在中招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
(2)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区县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入学前将与录取学校、生源所在县(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录取后不再具有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资格。
(4)录取时间:6月27日下午-6月28日。
3.区内普通高中的录取分志愿录取、定向指标录取和市场招生三个类别,按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邗江中学
(1)关于邗中统招生:
①定向指标生的录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的通知>》(苏政发[2012]33号)文件精神,我区热点高中邗江中学面向邗江区内以应届初三在邗江报考人数为基数,将统招计划的7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依据中考成绩加25分在该校从高分到低分在分配指标内择优录取。定向指标生必须是在同一所初中就读三年且学籍与就读校一致,必须符合报考三星级及以上高中条件,必须是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邗中剩余的统招计划。根据中考成绩依据志愿择优录取。
(2)关于邗中择校生:根据中考成绩依据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瓜洲中学、蒋王中学、公道中学各校90%统招计划按志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优先。
第三批次:市场招生。
三星级高中剩余的统招计划、择校计划、扬州新东方中学民办计划进行市场招生,考生根据中考成绩有序进场,考生与招生学校直接见面,现场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4.学籍管理
(1)所有被录取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注册登记、缴费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他学校不得录取。
(2)严格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办法。为确保普通高中生源质量,保证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今年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控制线下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招收在他校挂靠或接受他校挂靠的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借读必须办理借读手续。招收优秀运动员的依据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扬州市优秀运动员升学工作的意见》(扬府办发[2011]111号)执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不得参加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自行承担,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于民办学校按生源地中考成绩跨市招收的学生,将参照扬州市最低控制线在中考总分值中的占比,确定各有关市的控制线。
(3)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稳定招生秩序,新生办理注册登记并缴费后,即视为取得该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的原则。凡自行退学的,其退费事宜公办学校按苏价费[2007]247号文件规定处理,民办学校按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规定处理。
5.收费标准
(1)公办普通高中
4所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按840元/学期收取学费,邗江中学择校费一次性收取,收费标准不超过3万元,三所三星高中择校费分三档一次性收取,收费标准不超过3万元。
收费标准(元) |
24000 |
27000 |
30000 |
择校生数 |
30 |
30 |
30 |
(2)民办普通高中
扬州新东方中学根据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分学期收取,每学期最高不超过5300元,成绩优秀者优惠录取。
普通公办高中招生严格执行省规定的“三限”政策,不得扩大择校生比例,不得突破收费标准,不得降低录取分数线,不得扩大招生计划。
民办高中招生不得超计划,不得突破收费标准,不得招收控制线下的学生,跨地级市招生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八、工作要求
中招工作必须严格按招生文件精神办事,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必须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周密组织,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要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遇矛盾不回避不上交,确保无上访,无责任事故。
2.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要继续调整、完善考核制度,发挥正确导向作用,确保全体应届初中毕业生参考,确保合理的“普”、“职”报考比例。各校要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毕业考试的参考率和合格率,降低低分率,全面提高中考成绩。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生的录取率和升学报到率,确保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达到99%以上。
3.坚持依法招生。全体中招工作人员都应增强法规意识和政策观念,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抵制不正之风。要认真细致工作,所有环节都严谨操作,杜绝差错,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考评,对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出色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营私舞弊者根据情节和认错态度予以处理。
为加强监督,我局设举报电话:87863442、87869292。
附件一:2013年邗江中学定向指标分配表
附件二:2013年邗江区高中阶段符合加分政策学生名册
附件三:2013年邗江区中考考生名册
附件四:2013年邗江区中考考生普通高中报名志愿卡
附件五:2013年邗江区中考考生职业学校报名志愿卡
附件六:2013年邗江区高中招生告家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