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宇、通讯员徐声科)市教育局昨日印发《2010年宜昌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并就有关调整内容及中考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其具体内容详解如下:
学业考试:统一考试科目6门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统一考试、统一考查和学校考查三类。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统一考查科目为思想品德(城区开卷)、历史(城区开卷)、地理、生物。学校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信息技术、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65左右;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75左右。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学业考试命题实行严格的命、审分离制度,每学科的命审题人员不少于3人。统一考试科目和统一考查科目实行统一阅卷,语文、英语的作文实行三人独立阅卷。
等级呈现:适当增加区分度
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根据考试(考查)科目的卷面分数或考查结果,按一定标准转换为等级。语文、数学、英语3科分别根据卷面得分按A、B、C、D、E、F、G、H、I等9个等级呈现,等级标准为:110分及以上为A等,105-109分为B等,100-104分为C等,95-99分为D等,90-94分为E等,80-89分为F等,70-79分为G等,60-69为H等,59分及以下为I等;物理、化学2科分别根据卷面得分按D、E、F、G、H、I等6个等级呈现,等级标准为:95分以上为D等,90-94分为E等,80-89分为F等,70-79分为G等,60-69分为H等,59分及以下为I等;体育与健康根据考试成绩按G(良好)、H(合格)、I(不合格)3个等级呈现;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4科根据卷面得分按H(合格)、I(不合格)2个等级呈现;学校考查科目根据考查结果按H(合格)、I(不合格)2个等级呈现。
综合素质评价:分五个维度四个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分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维度。评价结果呈现以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为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各维度A等人数比例以学校为单位,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30%-40%之间;C等人数控制在15%-20%之间;D等人数比例不得超过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于4月底完成。
普高录取:多种录取方式并存
今年普通高中录取依然实行统一划等录取、保送录取、破格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招生方式。统一划等录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学生志愿,按1:1.1左右的比例划定投档等级,实行差额投档。
分配生录取:参加学业统一考试
分配生计划为学校正取计划,总量控制在招生学校正取计划数的30%左右。在分配生资格方面:多次受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平时学业成绩优秀,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达到规定要求;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时间长,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平时学业成绩优秀,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达到规定要求。
初中阶段就读三年以上或在本校就读不满三年或不符合在城区报考条件的学生不具备分配生资格。学生本人经家长同意向初中学校书面申请,申请人所在班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申请联名向年级组提出分配生推荐名单;年级组会同教导处审查推荐名单,初步确定分配生人选上报学校;学校确定的分配生名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资格后并予以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校长签字报送有关高中学校。
分配生参加学业统一考试,考试成绩达不到录取学校择校分数线的,取消其分配生资格。分配生考试成绩不对外公布。分配生录取在省级示范性高中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