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宜教办发〔2010〕65号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城区各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促进普通高中健康有序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录取时间,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超计划、超分数、超范围”招生,保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有序和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招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二、招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0】5号)文件的安排,2010年全市初中毕业学生人数为40231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1000人,其中省级、市级示范高中计划数15789人,约占普通高中计划的75%。
各地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宜教办发【2010】50号)文件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招生计划,不得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超计划招生,不得未经批准跨县市跨区域招生。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的,将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和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三、考生分流和志愿填报
学业统一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结果公布后,考生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个分流方向填报分流方向卡;分流到普通高中的考生,根据本区域的学业统一考试等级人数、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高中招生计划及本人的实际愿望等填报相关学校志愿。
考生应按批次填报志愿,志愿批次依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含县市区一中)、市级示范高中、其它普通高中,考生可自由选择填报。下一批次的上线考生可以填报上一批次的学校志愿,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考生分流和志愿填报由考生所在学校组织,考生自主选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预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不得更改考生已填写的志愿,不得截留、瞒报考生志愿表及相关报名材料。
四、划线和录取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地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学校录取时实行按批次录取。各批次的录取分数线按该批次招生计划110%的比例划定,在各批次正式录取前向社会公布。各校应严格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充足的学校可实行差额投档,第一志愿不足的学校应按第二、三志愿依次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个别学校因批次线上志愿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降低分数线在下一批次有志愿的考生中降分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招生学校不得自行降低录取条件录取考生。
录取按照“依据成绩,按照志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时对志愿充足的学校将实行差额投档,供学校择优录取。当考生等级分相同时,则重点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思品、历史、地理、生物等统一考查学科的成绩。招生学校不得录取无志愿考生,不得交叉、重复录取考生。
录取实行市、县两级教育局审批制,省级示范高中和各县市区一中(第一批录取学校)的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进行。其他学校的录取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录取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教育局备案。
城区学校的录取按三批进行,分别为:第一批,夷陵中学、市一中、葛洲坝中学(市二十中);第二批,市二中、市外校、三峡艺术高中、田家炳高中飞苗班;第三批,其他各类普通高中学校。
报考夷陵中学“宏志生”和宜昌市一中“阳光生”的考生志愿填写在第一批学校志愿栏内。该类考生应同时按照“宏志班”、“阳光班”招生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送相关材料。
报考三峡艺术高中的考生应是参加了该校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其志愿填写在第二批学校志愿栏内。
凡报考择校志愿的,其志愿应按“××学校(择校生)”样式填写。报考夷陵中学“中英班”的考生应在第一批学校志愿栏内填写“夷陵中学(中英班)”。该类考生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参加面试并合格。
所有学校的录取皆应以档案为依据按序进行。按规定可以在县市区招生的城区各学校(含民办和改制学校),应取得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并由县市区教育局提供档案,其档案可由县市区教育局直接投放给招生学校,然后由学校按规定时间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深受广大群众关注,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招生宣传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满意,让社会满意。对违反招生纪律,影响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的单位和个人,市教育局将严肃查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普通高中 招生工作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宣传部 市政府办公室
宜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