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中考政策加分项目有哪些变化?
答:(1)取消了部分加分项目。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2008〕3号)和市政府《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政策的通知》(伊政办发[2010]22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起,普通高中招生除对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之外,其他学生加分一律取消(此前有关高中招生加分政策文件全部废止)。
(2)往届生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
(3)根据省教育厅(黑教基[2009]121号)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办(政法)发[2009]121号]文件规定,“考生少数民族成份的审核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今年少数民族考生成份由各县(市)区(局)教育局(科)负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