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2011年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象山县教育局2011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象教普〔2011〕16 号)文件精神,我县普高录取工作基本结束,现将各普高录取分数公告如下:
学校
统招生最低分(第一志愿)
择校生最低分(第一志愿)
象山中学
569.5
562.5
象山二中
494.5
480
象山三中
534
526
西周中学
456
451
滨海学校
公办518.5
民办478
象山港书院
民办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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