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海县城区2013年初中一年级划片招生报名登记通告
根据县政府《2013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县教育局《2013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将城区2013初中一年级划片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第1类对象:城区初中学区户口的2013年小学毕业生(户口截止2013年4月30日前);
第2类对象:非城区初中学区户口,其父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有房子并持有房产证的2013年小学毕业生生(房产截止2013年4月30日前)。
第3类对象:①既非城区初中学区户口又无城区房产,其父(母)已在城区初中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纳税证明的2013年小学毕业生;②或者其父(母)已在城区初中学区内务工,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和参保证明的2013年小学毕业生(学生的父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办厂、经商或务工时间均截止在2013年4月30日前满1年及以上)。
其中第2、3类对象都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以所属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为准)。
二、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
序号 |
对 象 |
地 点 |
时 间 |
|
1 |
在城区各公办小学毕业并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各校区 |
5月上旬至5月中旬 |
|
潘天寿小学教育集团各校区 |
5月中旬至6月上旬 |
|
城中、城东、水车小学 |
6月上旬至6月中旬 |
|
2 |
在其它小学毕业并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
城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
4月上旬至6月中旬 |
三、报名登记时须提供的材料
第1类对象: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第1类对象划片登记报名卡》、《义务教育登记卡》(由学校提供给学生)。
第2类对象: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第2类对象划片登记报名卡》、《义务教育登记卡》(由学校提供给学生)。
第3类对象:①办厂经商的要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第3类对象划片登记报名卡》、《义务教育登记卡》(由学校提供给学生);②务工的要提供户口簿、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参保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第3类对象划片登记报名卡》、《义务教育登记卡》(由学校提供给学生)。
四、联系地址、电话:
地址:气象北路153—16号(潘天寿中学东北角街面房)
电话:65589390
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3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