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教育中心,各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3〕16号)精神,以全区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总体稳定、局部调整为原则,充分发挥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对深化课程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现就2013年崂山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
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六科,在九年级进行;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13〕22号)组织实施。
会考科目:九年级历史,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
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在九年级进行,由初中学校组织。
考试形式: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实行口语对话考试,其它考试和会考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八年级会考科目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九年级历史会考随中考进行。考查科目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考试日期安排
考试科目:2013年6月11日(星期二)至13日(星期四)。英语口语考试安排在6月15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日)。
会考科目:九年级历史学科与考试科目一并安排。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时间为6月17日(星期一),信息技术会考时间为6月18日(星期二)。
考查科目:由各初中学校在4月20日前完成。
(三)各科目原始分值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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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项目 |
思想
品德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地理 |
生物 |
历史 |
信息技术 |
体育
与
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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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分值 |
80 |
120 |
120 |
120 |
100 |
80 |
100 |
100 |
100 |
100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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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分钟) |
90 |
120 |
120 |
笔试100
听说 20 |
90 |
90 |
90 |
90 |
9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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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开 卷
考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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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采用
人 机 对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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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机
考 试 |
(四)考试命题、审题和阅卷
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在关注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着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不设置偏题、怪题。
各学科命题难易适度。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确定为4:4:2,各年级内容均占有恰当比例(具体内容见各学科《学业考试说明》)。
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均为青岛市教育局统一命题、阅卷。
(五)考务管理
全区九年级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须参加全市统一的初中学业考试。其中九年级历史会考随中考进行。在崂山就读需回原籍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由家长到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留档备查。
(六)成绩管理及使用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会考及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等级成绩分为四个层次,划分标准为: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成绩从高到低,A等20%、B等40%、C等35%、D等5%(其中D等为不合格等级)。
2013年继续向各初中学校提供学生的学业考试等级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七)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参加学业考试,考试科目、会考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等级以上方准予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补考仍不合格者发放义务教育结业证书。未经批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
二、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13年全区初中毕业生2275人。区内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887人(含择校生、特长生、实验班学生),其中崂山一中500人;崂山二中387人(不含新疆班)。区内民办高中招收200人,青岛二中继续面向崂山区计划招收50人。
(二)区内普通高中招生
1.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崂山区学籍(含借读学籍)或崂山区户籍,基础性发展目标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外地回崂考生和往届生报考崂山区普通高中有关规定见附件2。
2.报名程序
具有崂山区学籍(含借读学籍)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外地回崂考生务于5月2日(星期四)至3日(星期五),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县(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会考成绩(附件3,加盖就读学校和所在教体局公章)、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到户籍所在地所属学区范围初中学校报名。
3.志愿填报
报考普通高中可填写2个志愿(含青岛二中、民办高中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须填写“是否同意择校”,录取择校生时不再征求意见;填报志愿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填写“服从调剂”且达到区内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若未被所填报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可由区教体局调剂录取。
4.考试及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须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三)关于报考青岛二中
1.报名条件
具有崂山区学籍(含借读学籍)或崂山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且生物、地理、信息技术会考成绩达到2B1C以上,可报考青岛二中。
2.报名程序
具有崂山区学籍(含借读学籍)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外地回崂考生于5月2日(星期四)至5月3日(星期五)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县(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会考成绩(附件3 A4纸打印,加盖就读学校和所在教育局公章)、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到户籍所在地所属学区范围初中学校报名。
3.考试及录取
青岛二中计划招收崂山区考生50人。学校组织报名,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区教体局择优录取50名学生,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区教体局公布录取结果。
(四)继续实施多元化招生办法
1.指标生推荐和录取
将崂山一中、崂山二中计划内招生人数的60%,按照在籍初中毕业生数及素质教育综合评估结果均衡分配给全区所有初中学校(附件4),由初中学校根据三年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推荐。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评选方案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大的政策性变化,原则上不做调整。评选方案要提前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从2011级初中学生开始,原则上评选方案要提前一年公布。推荐结果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
初中学校推荐指标生,需在区内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以学籍管理系统录入时间为准。)的应届毕业生中推荐。
指标生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区内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线下30分以内(含30分)予以录取。
2.实验班招生和录取
崂山一中招收国学实验班,招生规模为1个班,名额40人。崂山二中招收海洋教育实验班,招生规模为1个班,名额40人。报考区内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自愿选择报考一所志愿学校的实验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由学校组织报考实验班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并按照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编班。未被实验班录取的考生,将参加普通班的录取。实验班招生简章由普通高中学校向社会公布,报区教体局备案。
3.特长生招生
根据青岛市2013年特长生招生政策规定,各普通高中普通班每班可招收3名艺体特长生(具体招收数额见各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由各普通高中制定,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教体局审核后实施。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一所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报名、测试,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公布获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艺术特长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招录取分数90%以上,体育特长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招录取分数线60%以上,根据报考志愿,依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特长生招生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名条件,严密组织考试,确保条件公开、程序规范、结果透明。要高度重视特长生的培养,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其艺体特长。
4.择校生录取
择校生是指初中毕业生未达到所报考志愿学校的高中录取分数线,自愿要求交费就读该普通高中的学生。普通高中在完成计划内招生的前提下,允许继续招收少量择校生,并严格继续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择校生录取分数控制在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择校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择校生缴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5.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招生
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继续面向全市招生。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而符合盲校、聋校招生规定的,可报两校。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可咨询两所学校。各初中学校、崂山区特殊教育学校要组织好这部分学生的报名工作。
6.青岛十七中“福彩致明奖学金班”招生
继续按原市教委《关于做好2001年青岛第十七中学致明奖学基金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01〕114号)的要求执行。被推荐学生应是品学兼优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均要达到A等。我区今年有1个分配名额,初中学校可以各推荐1名符合条件者,区教体局从中择优推荐。
(五)经费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等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职业学校招生
(一)市内三区和崂山区职业学校统一招生
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统筹的要求,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录取等工作将继续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管理。
(二)允许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同时报考职业学校
继续允许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同时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二连读”)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职业学校开始录取。
(三)报名方式
职业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拍照、签字确认。普职兼报的考生,除了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外,还要在青岛市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高中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Lwbm.qdedu.net/qdbm_xsbm),选择[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信息确认的有关要求进行拍照、签字确认。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参加第二次招生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