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
通 知
各镇(场)中心学校,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体艺〔2007〕27号)和《市招委关于印发〈随州市2013年中考工作方案〉的通知》(随招考委〔2013〕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随县今年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体育中考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共四项。考试项目分值共计20分,每个项目分值5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组织办法
参加测试的考生应为具备中考报名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了便于统计中考成绩,考生的中考报名号即为该生的体育测试报名号。为了保证考试的统一、公平、公正,教育局成立三个测试组并加强巡视。每个考点考生成绩由主考签字生效。测试卡上的成绩若有笔误改动,必须经主考签字同意方可有效。
三、时间安排
(一)全县中考体育考试定于4月8日开始,4月16日前结束。
(二)缓考考生测试时间为4月29日上午8:30,到教育局(厉山镇中心学校)集中参加考试。
四、纪律要求
(一)凡参与本次体育考试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强化监督机制,坚决杜绝考试作弊事件的发生,对于违纪舞弊者将按《随州市高考、中考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严肃查处,确保考生结果公正可信。
(二)为提高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各考点聘请一名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当年无直系或旁系亲属参加考试且在当地有一定威信的人士作为社会监督员。
五、免考与缓考
(一)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查,并在学校公示后,报县教育局审批,方可予以免考。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必须有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有目测人签字,在学校公示后方能生效,并存入学生档案。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按20分计入中考总分。
(二)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由县教育局审批。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50%计入中考总分。
(三)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
参加免考或缓考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体育中考免考缓考审批表》一式两份,随中考体育测试成绩一并报教育局审批,一份返学校存档,一份留教育局存档。
六、有关事宜
考点醒目位置悬挂“随县2013中考体育考试××中心学校(学校)考点”,中考体育考试考场要封闭,不具备条件的学校要采取措施,用绳索等醒目标志设置封闭。考生凭测试卡进考场,其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体育考试前,各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开展训练,使学生了解考试程序和测试方法。各校要按要求配备达到合格和安全标准测试器材,每个考点备2台肺活量测试仪、2台身高体重测试仪、2块跳板,每生一个测量肺活量的吹嘴,电源通至考试场地。各学校要严格完善考生体检制度,考前对考生进行认真体检,要特别重视考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要说服学生办理免考、缓考手续,确保学生中长跑不出安全事故;学生在考场往返途中,学校要周密组织,防止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要杜绝因体育场地、器材管理、考试秩序等问题而伤害考生的事件发生。考试时,考场要设有医疗救护点,备有急救车及药品,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医生负责急救工作。各校要制订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一、 随州市2013年体育中考评分标准
二、 初中三年级男生(女生)身高体重标准
三、 2013年体育中考免考缓考审批表
四、 2013年体育考试项目的操作要领和场地条件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初中 升学 体育考试 通知
随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