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生的录取
1、艺术、体育特长生。各高中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招收不得超过 5%的艺术、体育特长新生。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文艺汇演(竞赛),获个人项目县级二等奖、市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参加县(市)教育局、招生办组织的艺术术科专项测试,成绩优秀,中考文化成绩不低于该校正式普通生最低中考总分等级下下降三个总分等级。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玉林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是集体项目前二名的主力队员;或参加县(市)教育局、招生办组织的体育术科专项测试,成绩优秀,中考文化成绩不低于该校正式普通生最低中考总分等级下降三个总分等级。艺术、体育术科成绩特别优秀的,中考文化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
2、其他类别的特长生。对具有学业考试体育艺术专项测试都无法测评出不的特殊资质和潜能的特长生,如在科技小发明、文学创作、软件制作,空模航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区教育厅批准的学科竞赛、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成果)的学生,可由本校 2 名资深教师负责考查推荐,经在校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所在学校推荐给各类高中优先录取。 (莫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