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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北京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通知

来源:北京考试院 2017-6-6 16:50:11

关于办理2017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
 
2017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即将进行,现将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为2017年6月9日12时-13日12时。本期毕业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zikao.bjeea.cn(北京自考首页),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和报考密码登录“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进行申报。

二、考生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由系统自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到区考办现场初审;未能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鉴于部分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初审,若此类考生无身份证信息升位、无补录成绩等情况,可允许他人为其代办,代办中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初审通过后可以缴费,缴费采取网上缴费形式,缴费时间为6月9日12时至16日12时。考生申报毕业需缴纳审定费用10元/人次。

四、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查询不到结果的,考生需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学历查询及认证具体方法见本网站“2017年上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考生的前置学历在网上提交,方式为考生在毕业申报系统中自行上传前置学历材料的图片,并将前置学历的信息自行录入毕业申报系统,以供查验。可在系统中上传的前置学历证明材料包括:“学信网或考试院网站上的学历查询结果”的截图,《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图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图片、毕业证书(仅限2001年后的学历)的图片。如考生现个人信息与前置学历个人信息不符,需到区自考办初审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时间长短不一,请需要做认证的考生抓紧时间提前进行,以免延误毕业。考生若因学历认证时间长而无法在申报期间上传学历报告图片的,可先在系统中上传本人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图片,待获得学历认证报告后,将报告复印件交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咨询处,提交时间最迟不得晚于6月22日。

凡前置学历无法在学信网验证的,包括不能提供有效的学历查询结果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或经学历认证后不予通过的,均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毕业审定不予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毕业审定结束后,市自考办统一将当期准毕业生的信息上传到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学历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颁发毕业证书。因前置学历信息不完整导致注册不成功的考生,其毕业证书缓发。考生应到前置学历颁发地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至学历注册通过后方可颁发证书。如最终无法注册成功,则取消毕业资格。

五、关于本次毕业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网站信息发布台“2017年上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六、申报连锁经营管理(专科)和网络传媒设计(专科)毕业的考生,证书领取方式见附件1。

七、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不得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一代身份证件号未自然升位的考生,可在毕业申报时在系统中进行升位,即15位升为18位(出生年度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并在毕业初审时凭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区自考办进行审核。不属于身份证自然升位的考生,均不予变更基本信息。

八、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其旧课程使用时限。

九、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现场初审时提交成绩单。具体补录方法见“2017年上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第六条。

十、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申办,毕业时间亦随下期。

十一、非学历证书申办: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基础段)、(管理段)证书在各区自考办申办,证书也在各区领取,证书领取时间为2018年1月下期毕业证书发放期间。证书申办详细规定见附件2。

<!--[if !supportLists]-->十二、<!--[endif]-->咨询渠道:

申报期间考生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咨询。“网上留言反馈”和“微信答疑”两个网络咨询渠道均有专人负责,为考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回复。业务高峰期咨询电话经常长时间占线,现场咨询也会有长时间排队现象,建议考生优先选择网络咨询渠道,有疑难问题再进行电话或者现场咨询。

1、网上留言反馈

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bjeea.cn),点击“自学考试”→“留言反馈”,进行留言。

2、微信答疑

微信关注自考公众号“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留言。

3.、人工咨询电话:各区考办人工咨询电话,010-82837415 ,010-82837416。

<!--[if !supportLists]-->4、 <!--[endif]-->现场咨询:考生有疑难问题可到所在区考办或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现场咨询。

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附件:

1 连锁经营管理(专科)和网络传媒设计(专科)毕业证书领取方式

2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的申办政策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附件1

连锁经营管理(专科)和网络传媒设计(专科)专业毕业证书领取方式

 

㈠申报连锁经营管理(专科)的考生

1. 中职(中专)在校生:符合自考毕业证书发放条件的,由本校相关教师负责发放到考生本人。

2. 社会考生:

领取时间:2017年7月6日—7月7日(8:30--15:00),因学校7月10日后进入期末考试工作阶段,领取证书只安排两天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

领取地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东城校区411办公室。

(乘车路线:公交车674,24路 演乐胡同站下;101,609,619,109电车,112等朝内小街站下。地铁5、6号线东四站下,东南口出,向东步行700米或乘坐101,609,619,109电车,112等朝内小街站下。)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65286387

㈡申报网络传媒设计(专科)毕业的考生

1. 中职(中专)在校生:符合自考毕业证书发放条件的,由本校相关教师负责发放到考生本人。

2. 社会考生:

领取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14日(9:00--17:30),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82524176

领取地点:北大东门对面方正大厦218办公室。

(乘车路线:公交车110、699、614、365、432、664、681路,中关园(北大东门)站下;地铁4号线北大东门(C口)站下。)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证书及相关材料。

 

 


附件2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的申办政策

 

  1、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表一: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段)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颁布证书条件及证书名称
 
1
 00796
 商务英语
 获得序号1-9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成绩的,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
 获得序号1-12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颁发“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
 
2
 00797
 企业组织与环境
 
3
 00798
 商务交流
 
4
 00799
 数量方法
 
5
 00800
 经济学
 
6
 00801
 会计学
 
7
 00802
 管理信息技术
 
8
 00803
 财务管理
 
9
 00808
 商法
 
10
 00809
 市场营销(二)
 
 
11
 00810
 人力资源管理(二)
 
12
 00811
 国际贸易实务(二)
 

 

表二: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基础段)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颁布证书条件及证书名称
 
1
 00796
 商务英语
 获得序号1-9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成绩的,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
 获得序号1-12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颁发“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
 
2
 00797
 企业组织与环境
 
3
 00798
 商务交流
 
4
 00799
 数量方法
 
5
 00800
 经济学
 
6
 00801
 会计学
 
7
 00802
 管理信息技术
 
8
 00803
 财务管理
 
9
 00804
 金融法(二)
 
10
 00805
 管理会计(二)
 
 
11
 00806
 财务报表分析(二)
 
12
 00807
 金融概论
 

表三: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管理段)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序号
 合作课程名称
 颁发证书条件及证书名称
 
1
 市场与市场营销
 获得序号1-5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证的,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
 获得序号1-9课程考试合格证的,颁发“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
 
2
 商务沟通方法与技能
 
3
 企业组织与经营环境
 
4
 会计原理与实务
 
5
 战略管理与伦理
 
6
 国际商务与国际营销
 
 
7
 管理学与人力资源管理
 
8
 商务运营管理
 
9
 商务管理综合应用
 

表四: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管理段)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序号
 合作课程名称
 颁发证书条件及证书名称
 
1
 市场与市场营销
 获得序号1-5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证的,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
 获得序号1-9课程考试合格证的,颁发“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
 
2
 商务沟通方法与技能
 
3
 企业组织与经营环境
 
4
 会计原理与实务
 
5
 战略管理与伦理
 
6
 国际商务金融
 
 
7
 企业成本管理会计
 
8
 管理数量方法与分析
 
9
 金融管理综合应用
 

 

2、证书申请方式

⑴ 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符合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毕业条件的考生,毕业申办成功即可获得“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或“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无需单独申办;不符合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毕业条件,但符合证书颁发条件的考生,于毕业初审期间到各区初审现场申办。

⑵ “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必须在毕业初审期间到各区初审现场申请。

⑶ “剑桥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必须在毕业初审期间到各区初审现场申请。

⑷ 考生现场申办证书需提交准考证和准考证复印件。

3、管理段证书共同课免考政策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管理段)、金融管理专业(管理段)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中,序号1-5的课程是两专业非学历证书共同要求通过的课程,为证书共同课。申请“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的,共同课可以按照以下三款规定进行免考,其他课程不可免考。申请“剑桥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证书的,所有课程不可免考。

⑴ 原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本科段的毕业生或在籍考生,可凭原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或本科段专业课合格成绩免考共同课。凭毕业证书可免考4门共同课;凭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一门计划调整前的旧课可免考一门现行计划中的共同课,最多免考4门。

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他经管类本科毕业生,可凭本科毕业证书免考不超过3门共同课。

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他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生,凭本科毕业证书免考不超过2门共同课。

考生只能选择以上一种办法办理免考。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使用。管理段证书共同课的免考手续要在申报前办理完毕。如考生的毕业证或本科段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可在北京自考系统(zikao.bjeea.cn)中查询到,则由系统为考生自动办理免考手续。

<!--[if !supportLists]-->4、<!--[endif]-->证书发放

证书在各区领取,证书领取时间为下期毕业证书发放期间,即6月份申办中英证书的考生,次年1月领取;12月申办中英证书的考生,在7月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可在领取证书的1月、7月的5日前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if !supportLists]-->5、<!--[endif]-->证书补办

证书因故出现遗失、破损等情况,可以申请补办。补办时间、地点同上,补办时考生须填写相关信息,并注明“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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