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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专升本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2016-10-17 18:12:03

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高校当年招生计划中,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www.lzk.hl.cn )”正式公布。
  二、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考生来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专科班)、普通高职(专科)的全日制专科层次2017年应届毕业生(已参加过往年专升本报名考试者除外)。
  2.推荐范围。在校学习期间,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应届毕业生,或参加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持有“双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30%比例数,须上报合格考生名单,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对于推荐生源质量好且数量多的院校,经省招考院同意可适当放宽推荐比例。
  3.工作要求。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推荐和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组织管理,并办理考生报名手续。各推荐院校必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的推荐方案和报名实施办法,并报省招考院备案。各院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推荐报名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院校推荐的考生名单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须在校内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推荐报名。
  (二)报名时间、报考费
  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4日。报名时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
  (三)报名信息采集
  1.报名考生的自然信息由各推荐院校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报考信息采取人工录入。考生本人应依据《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附1)、《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和《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3)认真准确地填写。
  2.考生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应与本人的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如不一致,以身份证阅读器采集的信息为准。
  3.各推荐院校需要按照省招考院下发的报名程序、《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报名点代码表》(附4)、《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授课地点代码表》(附5)建立考生报名信息库,报名结束后上报省招考院。
  4.报名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和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各推荐院校要加强信息录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
  (四)报名信息核对
  1.由各推荐院校打印《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6)交由考生本人核对。
  2.考生需对《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向推荐院校申请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可以填写一至二个联系电话,但必须是考生本人的,以便第一时间联系到考生本人。
  3.各推荐院校须按照《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对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中“报考专业类别代码”和“报考专业类别名称”的栏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上报省招考院备案。
  4.各推荐院校必须对《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附7)进行认真审核,加盖推荐院校公章并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省招考院。
  5.各推荐院校须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核对审查。考生一经录取且上报教育部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后,一律不得更改。如因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由推荐院校承担。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各推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本单位所作的推荐结论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1)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六)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全日制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2〕3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入伍前为普通高职(专科)在籍生或毕业生退役后参加专升本考试所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各推荐院校需认真统计本校此类考生情况并及时通知考生报名。考生可凭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到毕业院校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手续除以上规定外,推荐院校还应核实其入伍和退役材料,确定报考资格,并填写《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附8),加盖推荐院校公章及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省招考院。
  (七)报名信息上报
  上报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至8日,报送地点为省招考院研招处417室。
  各推荐院校需上报的材料有:(1)本单位的推荐报名方案正式文件;(2)《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3)《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4)《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5)报名信息光盘(含“双证”考生名单)一式两份。
  (八)考场编排
  在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由省招考院统一进行考场编排。编排考点考场以市(行署)为单位进行,编排原则为统一交叉,随机编排。
  (九)数据下发
  全省考场编排库及相关考务管理程序将于2月22日下发。
  各市(行署)招考办根据考场编排库对本考区订题单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及时上报省招考院。各市(行署)招考办负责打印准考证,在加盖公章后下发各推荐院校。考场对照表将由省招考院统一打印,然后下发各地招考办。
  各推荐院校于考试前5天将准考证发给考生。各推荐院校对本校考生负有进行诚信考试教育的责任,并且在考前将《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逐一下发,在考生阅知、签名、回收、备案后,方可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十)报考费上缴
  按财务管理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各推荐院校需将全部报名考试费于11月8日前上缴我院后,我院再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标准将报名点和考点业务经费分别下拨。
  三、考试
  (一)考试的组织及命题
  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实施。全部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招考院根据《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9)统一组织命制,统一印制试卷,统一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
  2017年我省专升本考试实行网上阅卷方式。各科目试卷均使用答题卡,主观题和客观题都必须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作答,写在答题区线框外和没有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
  (二)考试科目、分值
  2017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公共课(英、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
  (三)考试时间安排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地点
  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大庆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大兴安岭行署、荣成市九个考区。考生需按《2017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点设置区划表》(附10)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实施
  专升本考试工作在省招考院领导下,由市(行署)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置由省招考院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具体考区,全部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务管理办法按照《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正式文件另发)执行。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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