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中医药大学2006年普通专升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加强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不断深化高校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和培养模式改革,完善选拔标准和培养方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校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专业和计划
为确保新生录取质量,按照参加考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适当调整有关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制 |
中医学 |
100 |
2 |
中药学 |
50 |
2 |
护 理 |
50 |
2 |
市场营销 |
50 |
2 |
合 计 |
250 |
|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普通本、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优秀毕业生(不含实行学分互模式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通过招生学校组织的考试统一录取,升入普通本科院校相应专业本科班学习。(医学和相关医学类专业,包括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因培养需要,只限招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学习勤奋,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和运用知识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3、身体健康。(入学后按教育部招生文件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还应具有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
(二)报考方式
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须填写《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考生报名表》(附件1)并交生源学校。(填表用相关编码见附件2)
我校学生参加普通专升本由学生所在院部负责资格审查、统一组织报名,向教务处报送本院部参加考试学生数据,(数据库格式见附件3),同时将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核准后的学生,获得参加考试正式资格。
其他学校参加专升本的学生由生源学校组织报名,类别中如果招收同一专业的学校有二所以上,考生可填报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3个(平行志愿),并在“是否服从调剂录取”栏中填写“是”或“否”,若不填写,视为不服从调剂。
考试使用的准考证(附件4),由生源学校打印,与考生的身份证一起作为考生参加考试的必需证件。
(三)报名时间:
1、本校报名时间:2005年12月7日-12月9日;
2、其他学校: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四、选拔
(一)考试
1、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为外语和计算机,每门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各类考生均须参加,由全省统一组织考试。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考俄语或日语。英语考试要求以《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纲》为依据,计算机考试要求见附件5;其余2门为专业综合科目考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见附件6。
3、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总分500分,其中外语100分,计算机100分,综合一150分,综合二150分。
4、报名费的收取:由生源学校收齐后,统一交省财政专户。
(二)录取
1、全省统一设定外语和计算机最低录取分数线、学校设定专业综合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单科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者不予录取)。
2、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按招生计划1:1确定本专业录取分数线。上线考生按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因考生不服从调剂产生的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3、普通专升本的选拔录取,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公共课考试科目和专业综合考试科目成绩,提出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并将学生相关信息(包括所学专业、拟升入专业、专升本考试成绩及名次)报高教处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取得正式学籍。
4、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招生学校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寄或送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负责转寄或转交考生本人,不得交其他任何人转寄或转交。考生按招生学校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五、培养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二)学制: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市场营销均为2年;
(三)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制定 “专升本后培养计划”,开展教育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培养质量。
(四)学生必须认真严格地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认真学习、通过考核,努力完成学业。
六、缴费
列入普通招生计划招收的专升本学生,其学费按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对学校挖潜扩招的专升本学生,其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84号)规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在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须知中注明。
七、毕业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普通专升本学生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年制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专升本考试录取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原则性很强,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要认真总结往年考试组织管理的经验教训,制订、完善有关工作规程,落实责任制,严肃考风考纪,狠抓安全保密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考生报名表
附件2: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考生考号编排方法及有关编码
附件3: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考生数据库格式
附件4: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准考证
附件5: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计算机(公共课)考试要求
附件6:2006年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