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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省专升本工作政策出台
来源:潍坊学院 2009-11-26 【字体:小 大】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工作的政策。与往年相比,今年政策有较大调整和变化:一是取消了社会专升本,将往年的社会专升本和普通专升本合并为普通专升本一个类别;二是2009年录取的普通专科学生均实行“1+3”或“1+4”学分互认升本模式

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工作政策出台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工作的政策。与往年相比,今年政策有较大调整和变化:一是取消了社会专升本,将往年的社会专升本和普通专升本合并为普通专升本一个类别;二是2009年录取的普通专科学生均实行“1+3或“1+4学分互认升本模式

    今年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将于20101161718日进行,普通专升本考生须到主考学校参加考试。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将作为主考学校,承担普通专升本高职高专类日语、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三个专业的考试工作。

    经省教育厅批准,潍坊学院201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共480人,招生专业为高职高专类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会计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日语、艺术设计7个专业。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潍坊学院2010届普通专科毕业生报考普通专升本,2008级普通专科生报考“2+2学分互认、2009级普通专科生报考“1+3学分互认。

   学分互认和专升本有关事宜,请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学校发布的有关通知,或到招生办公室咨询。招生办电话:0536-8785173、招生办网址:http://zsb.w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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