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为2门公共课和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每门成绩满分不超过150分。其中,英语(公共课)考试要求以《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纲》为依据,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的公共课考试要求分别见附件8、9、10。
(二)考试组织及范围(略)
(三)考试命题及阅卷(略)
(四)考试时间及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16日至18日。
1月16日:上午8:30 —10:30 科目:计算机(高等数学)
1月16日:下午14:00—16:00 科目:外语(大学语文)
1月17日:上午8:30 —11:30 科目:专业综合一
1月17日:下午14:00—17:00 科目:专业综合二
1月18日:师范类音乐学、美术学、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
济宁学院负责师范类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济南大学负责师范类美术学专业技能测试,山东师范大学负责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各高校制定具体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后报我处核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