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各类优秀专科学生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构建我省高等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专升本和“2+2” 选拔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1年我校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小学教育(师范)等4个专业学习(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选拔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
院校名称和代码 |
专业 |
专业代码 |
招生人数 |
基础课 |
综合课 |
收费标准(元/年) |
杭州师范大学0020 |
小学教育(师范) |
11 |
60 |
大学语文与写作 |
小学教育教学研究 |
4000 |
知识产权 |
12 |
40 |
法理学 |
民法 |
4400 |
音乐学(师范) |
13 |
30 |
术科 |
音乐综合 |
7000 |
旅游管理 |
14 |
90 |
管理学 |
旅游综合 |
4400 |
二、报考条件
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与选拔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参考《浙江省2011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之附件三“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专业相近专业目录”;
3.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及以上考试;专科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无须通过CET-3级考试;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5.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且没有考试作弊记录者。
三、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分报名信息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两个阶段进行。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进入报名系统界面,按照报名系统界面提示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取得注册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以真实身份上网登记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提交各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学校,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考试证书(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考生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学校负责报名条件资格审查,打印《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在考生核对签字确认后,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四、命题、考试和加分原则
1.考试科目为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除音乐学、知识产权专业外的各专业基础课均参加省联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各科目考试大纲要求统一命题,相关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和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部分院校重点专业学习统考科目考试大纲》;音乐学专业基础课由我校组织专业术科考试,知识产权专业基础课以及各专业综合课由我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3.考试时间和地点:
(1)音乐学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音乐学专业基础课(专业术科考试):4月16日8:30------16:30;音乐学专业综合课:4月17日9:00------11:30
考试地点:我校音乐学院(玉皇山路77号)
请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于4月15日9:00-15:00到我校音乐学院(玉皇山路77号)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2)其它各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
日 期 |
4月17日(星期日) |
上午(9:00—11:30) |
基 础 课 |
下午(14:00—16:30) |
综 合 课 |
考试地点:我校下沙校区
请考生于4月16日9:00—16:00到我校下沙校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行政楼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4.加分原则:在高职高专期间已通过CET-4级(或成绩在425分以上)的考生加5分,已通过CET-6级(或成绩在425分以上)的考生加10分,所加分数计入总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随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办理加分确认手续。所有加分考生的加分情况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5个工作日,确认无误后计入总分。
5.我校将于2011年4月27日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我校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五、录取
1.我校录取原则: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单科均合格的前提下,按基础课和综合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单科最低合格线为60分;
2.录取名额原则上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录取人数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
3.被我校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份公布在杭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予以正式录取。录取工作于6月底结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底前寄给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再由学校转交考生本人。
六、报到
1.新生在2011年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考试院备案。
3.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七、其它
本章程与国家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为准。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16号杭州师范大学
邮 编:310036 网 址:http://bkzs.hznu.edu.cn
联系电话:0571-28862931 传 真:0571-28862931
交通路线:下沙校区:快速公交B1、B支4和401路到下沙高教东区站
玉皇山校区:公交809、K12到玉皇山路口,Y2、K30或K4、K38、Y6、Y9到万松岭路口或长桥站。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