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取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1.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制高校招生计划。
2.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分批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志愿填报资格线,并将具体的录取工作安排、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提供给招生高校。
3.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按工作进程公布相关招生高校分专业缺额计划。
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高校提供《录取指南》。
5.对省内高校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工作流程
1.登录
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按照《录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
2.复核、调整计划
录取前我省对招生高校开放网络,高校可在规定时间登录下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
如需调整计划,须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程序办理。
3.下载、审阅电子档案
高校应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方法及时下载并妥善保存考生电子档案,因电子档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
4.预录取
高校在投档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5.退档
确定退档考生后,招生高校要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认真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应与相关高校沟通协调或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及时纠正、答复或形成复议结果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退档完成后,招生高校须打印不予录取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6.提交录取结果
高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必须相符,在确定录取专业后,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数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7.发放录取名单
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对民办高校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于同批次录取结束3天之内邮寄招生高校。
8.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高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十、录取新生报到及后续工作
(一)录取确认
同时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应于8月17日、18日在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wsbm.sdzk.cn)上确认就读学校,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2017年高考录取资格。8月19日、20日分校打印并邮寄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有关高校应及时查收。
(二)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到录取学校或确认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招生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被春夏季双录考生确认就读的高校,不得为该考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考生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持《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并自行带往录取高校。高校须在入学报到须知中注明中学档案的转移交接办法。
地方免费师范生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本校、各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2017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地方免费医学生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本校、各定向就业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章的《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免费医学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2017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三)入学复查
考生报到后,高校须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名顶替上学、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清退追责。对复查工作不严格、走过场的高校,要追究有关部门责任,并重新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高校应将复查和处理结果分别书面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省教育厅学生处。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录取全过程的管理。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在确定录取名单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高考录取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部私自提供录取信息;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考生录取通知书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严禁各地利用考试成绩和录取信息进行统计、排名和宣传。
附件:1.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2.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
3.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4.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
附件1
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备 注
6月25日前 公布高考成绩,公布本科普通批、自主招生、公安专科、3+4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等相关批次和类别录取控制线。
6月27日 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6月28日9:00
至17:00 填报夏季高考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
7月2日12:00前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投档。
7月2日14:00
至8日17:00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录检。
7月5至6日
(每天9:00至17:00)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含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填报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
7月8日10:00前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投档。
7月8日10:00至
10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录检。
7月10日前 3+4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录取。
7月10日下午 数据整理。
7月11日 公布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7月12日
(每天9:00至17:00) 填报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
7月13日10:00前 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投档。
7月13日10:00
至17:00前 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录检。(含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7月14日 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投档。
7月15日至20日
17:00前 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录检。
7月14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按1:1比例进行第一次模拟投档,向高校提供模拟情况。
7月14日17: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高校提交第二次模拟投档比例。
7月15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按提交的比例第二次模拟投档,向高校提供模拟情况。
7月15日17: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高校确认最终投档比例。
7月15日晚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按高校确认的最终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并向高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7月16日8:00前 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投档。
7月16日8:00
至17:00 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录检。
7月17日8:00前 自主招生志愿投档。
7月17日8:00
至17:00 自主招生志愿录检。
7月18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投档。
7月18日12:00至
20日17:00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录检。
7月21日17: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多轮投档、录检。
7月22日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7月23日 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7月24日9:00至17:00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
7月25日12: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
7月25日14:00至
26日17:00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录检。
7月27日17: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多轮投档、录检。
7月28日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划定并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资格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普通批志愿填报资格线。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7月29日9:00
至17:00 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
7月30日12:00前 划定并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线。
7月31日8:00前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普通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
7月31日8:00
至8月1日12:00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检。
8月1日14:00至17:00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多轮投档。
8月2日 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调剂志愿投档并录检。
8月3日 整理数据。
8月4日 休息。
8月5日9:00前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投档。
8月5日9:00
至17:00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录检。
8月6日17:00 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8月7日9:00前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投档。
8月7日17:00前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检(含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8月8日12:00前 划定并公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录取控制线
8月8日18:00前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投档。
8月9日8:00至
8月10日17:00前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录检。
8月11日12:00前 文理类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多轮投档、录检。
8月12日 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8月13日9:00
至17:00 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
8月14日12:00前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投档。
8月14日14:00
至15日12:00 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录检。
8月15日18:00前 文理类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多轮投档、录检,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8月17日至18日每日9:00至17:00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双录取学生确认。
附件2
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
一、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2015年1月1日前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受省、市人民政府表彰或受省综治委表彰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考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奖项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中国科学技术学会举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
(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三、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各报名点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享受分数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验各种证明材料。
四、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
4.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附件3
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考生信息确认表
编 码:
姓名 考 生 号 打印
照片
性别 身份证号
录取高校 层次
科类 录取时间
录取信息查询方式及途径
(套印录取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
01 总分低,录取额满(仅限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
02 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
03 相关科目成绩偏低
04 外语口试不合格(仅限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专业)
05 体检不合格
06 体检专业受限
07 色盲
08 色弱
09 视力不合格
10 嗅觉不合格
11 身高受限
12 不符合走读条件
14 政审不合格
15 面试不合格
16 未面试
17 男生已录满
18 女生已录满
19 只招男生
20 只招女生
21 超龄(仅限军公高校)
22 其他(需详细注明原因)
23 按高校规定的专业级差排序,分数低
24 综合评价低
25 无艺术专业成绩
26 艺体专业成绩低
27 文化成绩低
28 综合成绩低(限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专业和艺术类专业)
29 报考类别不符(限春季高考招生专业)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7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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