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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章程 - 正文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8-3-1 11:09:08 【字体:小 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根据国家教育部及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文件,深化招生

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

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151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报名及考试

第九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2008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除中职直升生和软件示范生)。

第十条     报名时间及地点:考生于33日―7日到普招报名区县(自治县)招办报名,采集院校志愿,取得高职单招《报考证》;符合加

分照顾政策的考生上报有关证明材料,由区县(自治县)招办审核后录入考生特征信息库。

第十一条               考试手续办理: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职单招《报考证》于322到指定的考试地点办理参加考试手续,领取高职单招考试《准考证》;

2、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根据市招办的有关规定,经物价局核准,考生交文化考试费80/生。

第十二条               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及内容: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总分300分)323日上午8301100

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323日上午11201220

2、考试地点:

设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黔江区新华中学和永川区萱花

中学六个考点。考生按报名区县安排到以下考点参加考试: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渝中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潼南县、铜梁县、垫江县、南川区、丰都县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沙坪坝区、巴南区、万盛区、綦江县、合川区

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南岸区、涪陵区、江北区、北碚区、长寿区、渝北区、石柱县

永川区萱花中学考点:永川区、双桥区、江津市、大足县、荣昌县、壁山县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考点:万州区、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忠县、巫溪县、巫山县、梁平县、城口县

黔江区新华中学考点:黔江区、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武隆县

3、成绩查询:考生于42在我院招生网http://www.cqipc.net/zsxx/index.html的单独招生专栏里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文化

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第十三条               面试:

1、面试划线:根据文化考试总成绩划定我院08年高职单招面试线,请各考生于434日在我院招生网http://www.cqipc.net/zsxx/index.html

单独招生专栏里查询;

2、面试时间、地点:456日,在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黔江区新华中学、永川区萱花中学参加文化考试且上我院面试分数线的考

生分别在以上学校参加我院面试;48日-10日,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参加文

化考试且上我院面试分数线的考生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面试;

3、面试手续办理: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一天凭准考证到指定面试地点办理参加面试的相关手续(交面试费用20//次、领取面试证);

注:面试其它具体注意事项请各考生于43日―4日在我院招生网http://www.cqipc.net/zsxx/index.html的单独招生专栏里查询。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考生在办理面试手续时应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表》,每人限报两个专业。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及收费标准(合计500名):

院、系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收费标准(元/年)

机械工程学院

数控技术(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三年

50

5000

住宿费:300800/

汽车工程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三年

100

5000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三年

50

5000

自动化系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50

5600

计算机科学系

图形图像制作

三年

50

5000

广告设计与制作(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

三年

50

6000

工商贸易系

营销与策划

三年

50

5000

酒店管理(重点建设专业)

三年

70

5000

旅游管理

两年

30

5000

 

 

 

 

 

 

 

 

 

 

 

 

:以上收费标准是经重庆市物价局核准。

第五章  加分照顾及录取

第十六条         加分照顾:

按照2008年重庆市招委规定的加分照顾政策将应加分值加入到文化考试成绩。

第十七条         录取: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旅游管理与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

4、录取原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面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已进档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录满为止;如有填报人数不满的专业,学院

将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6、我院将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预录信息上报重庆市招办,重庆市招办于418前在市招考网(www.cqzk.com.cn)上公布,考生可凭本

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

7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42425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注册手续,并领取通知书(注册成功后不能

再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录取。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待遇:考生被我院高职单招录取后,于20089月与统招生一并编班入学,并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23-68858357

3、按照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cqipc.net/zsxx/index.html

电话:023-68670839  68676078        传真:023-68820288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151     邮政编码:400050

联 系 人:老师  老师  老师

电子邮件:zhaoshengban@online.cq.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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