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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4-16 14:50:35 【字体:小 大】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系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设有两大校区,校本部位于 “春城”—昆明市内,新校区坐落在昆明市杨林开发区,总占地1000余亩,现代化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一应俱全。2008年新生将入驻新校区。
  
  二、学院名称: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三、校址:
  
  1、校本部: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岗头村627号     邮编:650222
  
  2、新校区:云南省昆明市杨林开发区             邮编:651700
  
  四、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学校代码:13625
  
  七、毕业证发放: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八、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其中旅游管理(旅游航空服务与管理方向)、旅游管理(国际游轮服务与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7米以上、女生1.6米以上,视力或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体魄健康,五官端正。
  
  4、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录取不受性别、外语语种及口语限制,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对艺术类考生,除山东、内蒙古、西藏承认我院单独考试的成绩外,设有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区、市),我院承认该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未设有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区、市),我院承认其它高校在该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九、奖助学金:现有“三好生标兵”奖、“三好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单项奖(德、智、体、能)、科技创新奖、对等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十、毕业生就业:实行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学院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指导就业。
  
  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文、理科9000元/年;艺术类120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收费标准为暂定,以云南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兼传真:0871-5825028 5810959
  
  网址:http://www.ysdwl.cn
  
  E-Mail:ynwl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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