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招生章程
一、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高等学校全称: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院本部办学,校址在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1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6年;学制为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7年。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1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0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272.43万元;图书:10.3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85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695人,面向外省招生155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招收三校生计划 人,招收高中毕业生 695 人。
外语语种要求:只招英语考生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100301
临床医学
5
医学
医学
100302
麻醉学
5
医学
医学
100401
口腔医学
5
医学
医学
100303
医学影象学
4
医学
理学
100701
护理学
4
医学
理学
100801
药学
4
医学
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方向)
4
管理学
管理学
090601
动物医学
4
农学
农学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工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印章;达到辽宁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辽宁医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临床医学专业:12000元/年;口腔医学专业、医学影象学专业:11000元/年;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动物医学专业100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9500元/年。
2、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不足一月按整月退费。
3、我院设有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特、一、二、三等)。
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在生源地贷款,学院可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在报考我院第一志愿充足的情况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2、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辽宁医学院网址:www.jzmu.edu.cn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网址:www.jzhmc.com
E—mail:jyylxy222@sohu.com
联系部门: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联系电话:0416—2900678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12号
邮政编码:1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