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章程 - 正文
南京工程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来源:南京工程学院 2006-4-27 19:04:17 【字体:小 大】

学校代码:11276

校名:南京工程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

一、录取规则

1、采用“3+2高考科目设置方案地区的考生,报考工科类专业的,选考科目中必须有物理或者化学,报考文科类专业的,选考科目不做限制。

2、外语专业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3、除电力系统自动化(输电线路工程)专业限招男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性别比例不受限制;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学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4、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并排序,按照志愿先后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6、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录取不实行分数级差办法录取,加分与降分政策按照省招委有关规定执行。

7、报考英语本科专业,英语考试成绩须在110分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考试成绩须在100分以上。

8、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对文化科目总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关于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原则

1、预留性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地区生源不平衡。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预留性招生计划对象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电话:(0258611803386118032  传真:(02586118600

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

E-mail地址:zsb@njit.edu.cn

学院网址:www.njit.edu.cn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