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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农学院(青岛)200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莱阳农学院 2006-5-9 14:54:33 【字体:小 大】

莱阳农学院(青岛)2006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莱阳农学院。

  2、学校性质:山东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3、学校代码:10435。

  4、办学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

  5、招生范围:全国28省市(详见招生计划表)。

  6、招生类型:文史本专科、理工本专科、美术本科、优秀运动员本专科、实践生专科。

  7、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8、录取原则:

  (1)文史和理工类考生: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可尽量安排到生源不足,但与考生志愿相近的其它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可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生申请、高考成绩及教学资源情况适当进行专业调整。

  (2)艺术、优秀运动员和实践生类考生: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不执行“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

  (4)国际经济与贸易、 电子商务、外语专业考生的英语成绩不低于 分数线成绩的20%;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考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分数线成绩的20%。

  (5)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但新生入学后还须进行体检,对身体确有问题的,按规定作保留入学资格或退学处理。

  (6)对入学后查出有舞弊行为的,均作退学处理。

  9、学业管理:实行学分制管理,包括弹性学制和课程选修制。开设双专业和辅修专业。 专升本政策依据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10、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100%的普通本专科生均可享受每人每年近 700元的专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优秀学生还可获得学校、企业及各级政府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最高奖金为4000元;(2)新生奖学金:奖励被我校录取的普通文史、理工类第一志愿优秀本科生,山东省考生凡成绩超过当地军检线50分的,入学后奖励5000元,超过80分的奖励10000元,其它省(市)按上述规定奖励前两名考生。

  11、济困助学:学校主要通过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党支部联系特困生等方式帮扶困难学生,并在山东省开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12、招生信息查询:

  学校招生信息网:zsw.lnxgb.com

  校园网:www.lyac.edu.cn

  招生电话:0532-86080517、86080476、86080246(传真)。

  13、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莱阳农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6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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