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的通知
榕会考〔2015〕1号
各县(市)会考办、市区普通高中:
现将2015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通知等有关事宜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考查科目:物理、化学、生物
二、考查对象:2013级普通高中在校生及社会考生(根据省教育厅闽教直〔2007〕7号文件规定: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通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的操作等4个项目考查)
三、考查办法: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时间为20分钟。各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考查,考查期间市会考办将同福州教育研究院有关人员下校巡视检查。
四、日程安排: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时间为5月11—20日,5月8日为到市会考办领取样卷时间。市区学校领取样卷时请随带学校介绍信、实验考查的具体时间安排、施考办法及工作人员名单并加盖学校公章;七县(市)会考办请随带介绍信及各校理、化、生考查日程安排总表。
6月3日前学校须将学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成绩以及不合格考生名单报送市会考办(须加盖学校公章);七县(市)会考办报送数据库及书面不合格名单(加盖公章)。
五、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416号文件规定向考生(含社会考生)收取每生每科考务费15元。
六、其它要求:
1、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说明已在福州会考网上公布,各校可上网查看或下载。
2、各校应认真做好实验考查工作,并成立实验考查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主考,具体负责抽调工作人员,安排实验考查时间,复制考查试卷和试卷保密等工作。
3、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考试证》,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
4、考生试卷上须含班级、姓名、座位号等信息,由学校保留一个月,以便抽查。
5、学校必须按照上报的考查时间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变更考试时间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示市会考办,经市会考办同意后方可更改。考试期间市会考办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如发现学校当天没有组织学生考试,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该校本次考试资格。
福州市普通中学会考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