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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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 14:55:32 来源: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字体:小 大】 |
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确认之前,报考者须接受拟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见学位办[2008]1号文件)一式两份,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对报考者的学士学位证书真伪、获取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严格按照学位办[2008]1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报考者本人相符;审查人在报考者《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对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还须签署是否同意其异地报考。最后在报考者照片上和审查意见处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管理部门公章。《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另一份交报考者现场报名时使用。 三、现场确认 1.报考者持一份《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有关报名点根据报考者《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当场拍照。同时,向报考者逐个发放《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等有关条例。 2.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后,签名认可。 3.《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情况登记表》由各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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