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山东省艺术考级“青少年音乐比赛”
细 则
一、比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艺术考级专业比赛组委会
比赛组委会组成人员:
武洪昌 省音乐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赵新天 省文化馆副馆长
邢学军 省文化艺术学校校长
杨小麒 中国歌剧舞剧院山东考区委员会主任
周克岭 省艺术人才职业培训中心主任
倪昕东 省文化艺术学校考级办公室主任
王海明 省文化馆考级办公室主任
庞俊岭 上海音乐学院山东考级办公室主任
于媛媛 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副主任
二、比赛时间:10月1日至4日
三、比赛地点:济南市经二纬三路十九号工人文化宫
四、 参赛专业、要求和方式:
1、参赛专业:器乐、声乐,独奏(唱)、重奏(唱)合奏(唱)、朗诵均可。
2、比赛分组:同一种专业、同一个级别分一组,重奏(唱)合奏(唱)节目为一组,另增设专业组。
3、节目要求:曲目为各考级机构出版发行的教材,级别一级至十级;专业组参赛曲目自定,鼓励创作。参赛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声乐专业可以使用钢琴或伴奏带伴奏,使用钢琴伴奏请在报名时注明,使用伴奏带请自备。
5、器乐专业一律不使用伴奏。
五、奖项设置:
比赛组委会将根据组别,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表演奖;特别优秀的颁发评委会大奖;获得评委会大奖和一等奖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比赛组织工作
优秀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赛务组织:
1、报名时间:9月1日至19日
2、参加比赛的选手请填写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艺术考级专业比赛组委会,报名表可从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网站www.sdyskj.com下载。
3、参赛费用:按国家艺术比赛有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用于比赛活动。
报名费:每人30元,用于参赛单位组织工作。
参赛费:器乐、声乐、朗诵每个节目240元,重奏(唱)节目每人180元,合奏(唱)8人以上节目120元。
七、奖项公布:
比赛结束后,评奖结果将统一在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网站www.sdyskj.com公布。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组委会报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韩秀媛(13280017001)郭淑华(13256182526)
电 话: 0531-86050093
地 址:济南市经二纬三路十九号(工人文化宫后楼415室)
邮 编:250001
山东省艺术考级专业比赛组委会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