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教基〔2010〕154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区各中学:
现就2010年市区普通高中补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报考普通高中,第一次招生而未被录取的考生。
二、补录学校
第一次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见附表)。按实际缺额补录,缺一个,补录一个。
三、补录志愿设置及填报要求
(一)志愿设置
第一批次:二十六中等7所公办普通高中(见补录名额表),安农大附中、科学岛实验中学等2所高校附中,润安公学等9所民办高中,以及世界外国语学校日语实验班。
设置2个志愿。三十六中、安农大附中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其他学校2个志愿不分统招、择校志愿(按照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不单列计划,下同)。
第二批次:铁四局中学艺术班等9所学校艺术特色班,润安公学等2所学校体育特色班。
设置2个志愿。2个志愿不分统招、择校志愿。
(二)报考要求
填报公办高中统招生、安农大附中统招生、世界外国语学校日语实验班志愿的考生,总分须达到570分及以上;填报公办高中择校生、科学岛实验中学和民办高中志愿的考生,总分须达到515分及以上;填报艺术和体育特色班志愿的考生,总分须达到456分及以上,且艺术专业测试合格或体育考试36分以上。
为满足考生就读艺术特色班的需要,有关招生学校统一于7月21日组织艺术专业补测。凡中考总分达到456分以上、填报第一次招生志愿的未录取考生可提前向有关招生学校咨询。
四、补录程序
(一)报名。7月17-22日,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到毕业学校领取《2010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补录志愿表》,自主选报补录学校。单报考生到市中招办领取报名表。
(二)学校汇总报送。7月23日,毕业学校将审核无误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考生志愿表、志愿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档)报送到市中招办。单报考生7月23日上午将报名表交市中招办。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录取。市中招办将依据普通高中录取原则,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批次、按照志愿顺序进行补录。7月26日左右公布补录结果。考生可通过合肥教育信息网(www.hfjy.net.cn)或16847777查询录取结果。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补录结束后,补录学校到市中招办领取录取通知书;单报考生由录取学校发放。
五、有关要求
(一)各补录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合教〔2010〕10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的学校一律不得补录,不得突破计划招生,不得招收“线下生”或通过将学籍挂靠在外地的方式变相招收“线下生”,不得虚假宣传、乱承诺。
(二)初中毕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每一位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耐心接受咨询、予以合理指导,认真审核考生补录资格,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耐心告知有关政策,合理引导其报考中职学校,提醒其有关注意事项,避免考生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三)普通高中补录志愿表应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毕业学校、招生学校和任何人都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考生的志愿表只能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接受并报中招办,其他学校和个人无权接受(单报考生直接交给中招办)。
(四)普通高中补录工作咨询电话:4292032、4297531(中招办)、2622659、2633713(基教处)。
合肥市教育局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2010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补录志愿表.doc
2010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补录名额表.doc
2010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补录志愿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