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生分配比例提升到60%
从2010年起,潍坊市将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或省级规范化高中招生指标(不包括择校生)的60%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原则是:初中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权重。今年,逐步将把学生家长对初中学校办学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指标生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从2011年起,将家长对学校的办学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指标生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上年毕业生升入职业学校的情况作为评价初中办学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指标生分配的重要依据。
今年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具体要求是: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凡按择校生录取标准仍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的统招生计划指标。原则上,指标生应是毕业学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