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将从5月10日开始,到5月15日结束。家长和考生不妨看一看接下来各个时段该做些什么,注意些什么。
5月10日至12日,填表、核对、签字认证。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填写《信息卡》、《报告单》并报送至第一志愿报名学校,待招生学校汇总报名信息后,统一打印“学生信息认证凭证”,初中学校负责领回并组织学生及家长核对后签字认证。
5月13日至15日,初中学校将“学生信息认证凭证”(学生及家长均必须签字)送第一志愿报名学校并按照招生学校要求,一周后在规定时间领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如学生或家长未按规定时间填写并交回“学生信息认证凭证”或拒绝在凭证上签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报名录取资格。
济南市教育局明确要求,高中学校不得为报名材料不全或相应认证不完整的学生办理报名手续,对不按时送交“考生信息认证凭证”或没有签字的学生,不得向其发放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填报志愿:推荐生试点学校不得兼报
1.学生可顺序填报三个志愿。其中只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2.普通高中学校与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
3.第一志愿填报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学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
4.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除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之间不得兼报外,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均可以兼报。(推荐生试点学校共5所,分别为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外国语学校。)
5.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向。
6.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更改志愿。 (卢玉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