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将集中开始接受考生报名,并将于5月15日结束。今年,我市要求高中学校不得为报名材料不全或相应认证不完整的学生办理报名手续,对不按时送交“学生信息认证单”或没有签字的,不得向学生发放准考证。
相关学校报名和考试地点
今年,第一志愿报省实验中学、山师大附中、济南一中、济南二中、济南三中、济南七中、济南九中、济南十一中、济南回民中学、济南中学、济钢高中、济南外国语学校、济南艺术学校、济南第三职业中专综合高中、济南第六职业中专综合高中、历城一中、历城二中、历城洪家楼高级中学、历城四中、历城五中的报名地点及考点分别设在上述各学校。
第一志愿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报名点以及考点设在济南回民中学。
第一志愿报实验中学本校和东校的学生均到实验中学本校报名并在本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时学校将不分校区,统一划线录取新生,录取后,学生可选择就读校区,学校将根据学生申请及家庭住址实际予以安排。
历城二中、章丘四中、历城一中、济北中学分别在市区设置分考场。市区学生报历城一中的,可到历城区实验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和参加考试;市区学生报历城二中的,可到历城洪楼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和参加考试;市区学生报章丘四中和济北中学的,报名地点以及考点设在济南师范学校。
济南三中在南北两个校区分别设报名点,初中学校以及学生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录取时学校将不分校区,统一划线录取新生,录取后,学生可选择就读校区,学校将根据学生申请以及家庭住址实际予以安排。
第一志愿报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学校(含济南师范和济南幼儿师范)的,报名地点在学生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以及高新区的初中毕业生(含外地返济报考的),第一志愿报考各类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报名点及考点设在济南第六职业中专。
历城区初中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可就近到历城职业中专、历城第二职业中专、历城第三职业中专三所学校中任何一所学校报名并参加考试。
其他县(市)区学生报名地点按当地规定执行。
特殊考生不接受个别申请
按照规定,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对象为我市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必须持我市户籍证明。报考济南师范学校、济南幼儿师范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招生学校面试合格证后签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
职业中专有面试和加试要求的,学生需经面试和加试合格后方可报名。
5月10日至12日,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填写《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卡》、《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济南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经县(市)区教育局确认无误后,送至第一志愿学校,同时领取“学生信息认证单”回学校组织学生以及家长核对后签字认证。
高中学校不得为报名材料不全或相应认证不完整的学生办理报名手续,对不按时送交“学生信息认证单”或没有签字的,不得向学生发放准考证。
外地返济报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包括济南师范学校、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未及时采集学生信息的学生,需先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教育课提出报名申请,由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无误后统一编制注册学籍号并开具报名证明材料,学生携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的中专报名点采集学生信息(含照相)并报名。
另外,特殊考生要符合之前公布的11项标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特殊考生申请和审批必须通过学校集体办理,教育部门不接受个别申请。
市区学生只可填报两个普高志愿
市区学生填报志愿时可顺序填报三个志愿。其中,只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普通高中学校与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第一志愿报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学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除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之间不得兼报外,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均可兼报。
省实验中学、山师附中、济南一中、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外国语学校为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学生须在填报志愿时候表明择校意向。
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及补考等级为D的学生不得报考普高学校。
各高中学校不得违规接受非本学校招生区域内的学生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更改志愿。
(记者林江丽 实习生孙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