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区内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详见职教招生意见。 2.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录取。 (1)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招生工作安排在中招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 (2)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区县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入学前将与录取学校、生源所在县(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录取后不再具有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资格。 (4)录取时间:6月27日下午-6月28日。 3.区内普通高中的录取分志愿录取、定向指标录取和市场招生三个类别,按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邗江中学 (1)关于邗中统招生: ①定向指标生的录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的通知>》(苏政发[2012]33号)文件精神,我区热点高中邗江中学面向邗江区内以应届初三在邗江报考人数为基数,将统招计划的7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依据中考成绩加25分在该校从高分到低分在分配指标内择优录取。定向指标生必须是在同一所初中就读三年且学籍与就读校一致,必须符合报考三星级及以上高中条件,必须是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邗中剩余的统招计划。根据中考成绩依据志愿择优录取。 (2)关于邗中择校生:根据中考成绩依据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瓜洲中学、蒋王中学、公道中学各校90%统招计划按志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优先。 第三批次:市场招生。 三星级高中剩余的统招计划、择校计划、扬州新东方中学民办计划进行市场招生,考生根据中考成绩有序进场,考生与招生学校直接见面,现场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4.学籍管理 (1)所有被录取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注册登记、缴费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他学校不得录取。 (2)严格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办法。为确保普通高中生源质量,保证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今年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控制线下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招收在他校挂靠或接受他校挂靠的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借读必须办理借读手续。招收优秀运动员的依据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扬州市优秀运动员升学工作的意见》(扬府办发[2011]111号)执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不得参加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自行承担,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于民办学校按生源地中考成绩跨市招收的学生,将参照扬州市最低控制线在中考总分值中的占比,确定各有关市的控制线。 (3)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稳定招生秩序,新生办理注册登记并缴费后,即视为取得该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的原则。凡自行退学的,其退费事宜公办学校按苏价费[2007]247号文件规定处理,民办学校按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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