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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教育局2013年中考中招报名工作通知

来源:慈溪市教育局 2013-4-3 8:47:15

慈教普〔2013〕70号
关于做好慈溪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段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教办,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级中学,有关民办初高中: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段招生考试)及高中段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3〕82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慈政办发〔2013〕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慈溪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段招生考试,含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下同)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1.具有本省常住户口,电子学籍在册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①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2012年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不合格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②已初中毕(结)业,仍在全日制公民办学校补习或插班的复读生;③升入初中毕业年级后,未办休学手续,又去全日制中学插班的学生。
今年开始,因擅自择校或其它违规行为而造成人、卡(《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电子学籍错位的毕(结)业生,由毕(结)业生所读学校负责补齐相关资料,并予以在该校报考,对有关学校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考生于4月8日至9日向所在学校报名,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并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交报考费。在报名结束后,由各报名学校将报考费汇至慈溪市教育局。开户银行:建行虞波支行,帐号:33101995144050122838。
3.历届生须持有初中毕(结)业证书、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于4月8日至9日到户口所在地初中(辖区内有两所及两所以上初中的由当地教办指定一所初中)报名,并由报名初中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并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审定。
4.初三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所在地升学的考生,须提供借读学校学籍证明(在浙江省内学校就读的,必须为电子学籍注册在籍的学生,提供由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体检表、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另带电子照片)于4月8日至9日到户口所在地初中(辖区内有两所及两所以上初中的由当地教办指定一所初中)报名,并由报名初中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交体检表、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学籍证明,供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
5.在我市借读的非浙江省户籍学生需符合我市小学升初中条件,并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三年学习经历和学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同时符合我市中考报名的其他条件,可以在我市初中就学地报名参加中考,在中考后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此类学生从户籍地择校到我市就读,视作择校生,不享受省一级重点高中分配生资格。
下列考生凭有关证明可在我市报考高中段学校:①归侨、华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市台办证明;②驻慈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凭驻慈部队证明和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③部队转业到慈溪的军人子女,凭市人社局证明;④市引进人才的子女,凭市人社局证明。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不能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准予报考职业高中学校(除综合高中、普通中专和“3+2”五年制高职教育班外)、民办普通高中,或在中考后出具分数和可录取在相应高中段学校的证明,由家长或监护人到市中招办领取,自行回原籍就读相应高中。
上述考生必须于4月9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填写《慈溪市2013年高中段招生借考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供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
6. 本市常住户口应届初中毕(结)业生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可凭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普教科(中招办)出具的成绩证明,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互承认,未按规定参加考试或不能按时提供有效成绩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或历届初中毕(结)业生须按我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综合素质测评需要获得A等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单独组织测评,并以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测评的等第。
7.考生报名时,可视本人意愿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志愿,即慈溪中学(统招生、分配生)、学前教育(五年制幼师)。
8.各报名学校按报名人数编好考生报名序号,考生体育考试报名号和文化课考试编号一致。报名序号为七位数,自左向右前四位为学校代码(见附件2),后三位为考生顺序号。学校应指导好每一学生认真填写《慈溪市2013年高中段招生报名表》(见附件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慈教普〔2005〕234号)的规定,初中择校生不能享受省一级重点高中分配生的资格,故初中择校生在填写《慈溪市2013年高中段招生报名表》时,在分配生栏目不用填写。报名库由各教办审核后以报名学校为单位在4月12日(星期五)下午2:30前通过教育网发至普教科(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备份该文件,报名各类信息以此文件为准),并于4月15日(星期一)将《慈溪市2013年高中段招生报名情况统计系列表》上交市教育局中招办,由我局普教科审查报考资格。考生填写的报名表由报名学校保管。
9.自2014年起,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毕业生应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段招生考试)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千家万户,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校要积极动员学生报考,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考生参加考试的权利。各初中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慈溪市2013年高中段招生借考申请表
2.慈溪市各初级中学中考报名代码表
3.慈溪市2013年高中段招生报名表
慈溪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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